學校衛生工作督查制度
根據區教育局、防疫站有關衛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為創建文明示範學校,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衛生、安全督查制度。
1、建立衛生工作領導組和傳染病工作防治領導組。未建立扣學校責任人操行分2分。
2、制定預防傳染病措施。未制定扣主管領導1分。
3、學校環境衛生、教室、公地衛生,分班級打掃,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組織檢查,並天天記入衛生評比欄。未打掃或不徹底的班級,視其情況扣1—4分,如果沒有組織檢查,扣檢查者相應的分數。
4、每學期對學生進行1—2次個人衛生檢查。未檢查扣分管領導、兼職衛生員1—4分。
5、每學年(一般在春期)煎一至二次大鍋葯為學生服用。未開展扣分管領導、兼職衛生員2分。
6、制定伙食團衛生工作管理制度確保食品衛生的安全。未制定扣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人1—5分。
7、按防疫站、教育局的布置安排,定時為學生打預防針,吃預防葯,杜絕流行病的發生。未組織扣分管領導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