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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什麼生活態度去面對你的人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一個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時,看重的是它們在自己生活中的意義。而不是它們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實際利益,這樣一種生活態度就是真性情。

  一個人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得有意義。這愛好完全是出於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為了某種外在的利益,例如為了金錢、名聲之類。

  他喜歡做這件事情,只是因為他覺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這就好像一個園丁,他僅僅因為喜歡而開闢了一塊自己的園地,他在自己的園地上耕作時,他心裡非常踏實。無論他走到哪裡,他也都會牽挂着那些花木,如同母親牽挂着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活得很充實的。相反,一個如果沒有自己的園地,不管他當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買賣,他本質上始終是空虛的。

  這樣的人一旦丟了官,破了產,他的空虛就暴露無遺了,會惶惶不可終日,發現自己在世界上無事可做,也沒有人需要他,成了一個多餘的人。

  在我看來,所謂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愛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場上的生意經。而幸福則主要是一種內心體驗,是生靈對於生命意義的強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靈的感受力為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重要的是,一個人必須有一個真實的自我,一顆飽滿的靈魂,它決定了一個人爭取成功和體驗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處於利益,或是處於性情。出於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見名利場上的健將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奮鬥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並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由於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是基本的標準。

  屬於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天地悠悠,生命短促,一個人一生的確做不成多少事。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善待自己,不必活得那麼緊張匆忙了。但是,也正因為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不抱野心,只為自己高興而好好做成幾件事了。

  沒有空玩,沒有空看看天空和大地,沒有空看看自己的靈魂……。

  我的回答是:永遠沒有空——隨時都有空。

  你說,得活出個樣子來。我說,得活出個味兒來。名聲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對人對己都不要以衣帽取人。衣裳換來換去,我還是我。脫盡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世上有味之事,包括詩,酒,哲學,愛情,往往無用。吟無用之詩,醉無用之酒,讀無用之書,鍾無用之情,終於成一無用之人,卻因此活得有滋有味。

  一個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詩足以。倘無此奢求,則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寫作也不過是這活得自在的一種方式罷了。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報酬都在眼前。愛情的報酬就是相愛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締結良緣。創作的報酬就是創作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揚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給人以陶醉和滿足,就不足以稱為美好。

  有的人活得精彩,有的人活得自在,活得瀟洒者介乎其間,而非超乎其上。此生此世,當不當思想家或散文家,寫不寫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惟願意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夠安靜聆聽別的生命也使別的生命願意安靜聆聽的純真此中的快樂遠非浮華功名可比。

  光陰似箭,然而只是對於忙人才如此。日程表排得滿滿的,永遠有做不完的事,這時便會覺得時間以逼人之勢驅趕着自己,幾乎沒有喘息的工夫。相反,倘若並不覺得有非做不可的事情,心靜如止水,光陰也就停住了。永恆是一種從容的心境。

  簡單在五光十色的現代世界中,讓我們記住一個古老的真理:活得簡單才能活得自由。

  自古以來,一切賢聖都主張過一種簡樸的生活,以便不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

  事實上,一個人為維持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物品並不多,超乎此的屬於奢侈品。它們固然提供享受,但更強求服務,反而成了一種奴役。

    現代人是活得愈來愈複雜了。結果得到許多享受,卻並不幸福,擁有許多方便,卻並不自由。

  如果一個人太看重物質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價。人的肉體需要是很有限的,無非是溫飽,超於此的便是奢侈,而人要奢侈起來卻是沒有盡頭的。

  溫飽是自然的需要,奢侈的慾望則是不斷膨脹起來的市場刺激起來的。富了總可以更富,事實上也必定有人比你富,於是你永遠不會滿足,不得不去掙越來越多的錢。這樣,賺取成了你的唯一目的。即使你是畫家,你哪裡還顧得上真正的藝術追求:即使你是學者,你哪裡還會在乎科學的良心?

  仔細想一想,我們便會發現,人的肉體需要是有它的色和你生理構造所決定的極限的,因而由這種需要的滿足而獲得的純粹肉體性質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變的,無非是食色溫飽健康之類。殷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但他自己只有一隻普通的胃。秦始皇築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軀。多麼熱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頤之快也必須有間隙,否則會消化不良。

  多麼勤奮的燈兔子,他的床第之樂也必然就節制,否則會腎虧。每一種生理慾望都是會饜足的,並且嚴格地遵循着過猶不及的法則。山珍海味,揮金如土,更多的是擺闊氣。藏嬌納妾,美女如雲,更多的是圖虛榮。萬貫家財帶來的最大快樂並非直接的物質享受,而是守財奴清點財產時的那份欣喜,敗家子揮霍財產時候的那份痛快。凡此種種,都已經超出生理滿足的範圍了,但稱它們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們至多只是一種心理滿足罷了。

  一切奢侈品都給精神活動帶來不便。

  人活世上,有時難免要有求於人和違心做事。但是,我相信,一個人只要肯約束自己的貪慾,滿足於過比較簡單的生活,就可以把這些減少到最低限度。遠離這些麻煩的交際和成功,實在算不得什麼損失,反而受益無窮。我們因此獲得了好心情和好光陰,可以把它們奉獻給自己真正喜歡的人,真正感興趣的事,而首先是奉獻給自己。對於一個滿足於過簡單生活的人,生命的疆域是更加寬闊的。

  我已經會開汽車,卻仍然喜歡步行、騎車(倘若路途不太遠的話),或者搭乘公共汽車(倘若不太擠的話),覺得那樣是更加自由自在的,可以不必過於注意交通,讓頭腦繼續享受沉思和遐想的快樂。

  不佔有

  所謂對人生持佔有的態度,倒未必專指那種惟利是圖、貪得無厭的行徑。據我的觀察,凡事過於看重人生的成敗、榮辱、福禍、得失,視成功和幸福為人生第一要義和至高目標者,即可歸入此列。因為這樣做實質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種佔有物,必欲向之獲取最大效益而後快。

  但人生是佔有不了的。毋寧說,它是僥倖落到我們手上的一件暫時的禮物,我們遲早要把它交還。我們寧願懷着從容閑適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讓過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佔有了我們,使我們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還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凌駕於一切成敗福禍之上的豁達胸懷。在終極的意義上,人世間的成功和失敗,幸福和災難,都只是過眼煙雲,彼此並無實質的區別。當我們這樣想時,我們和我們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個距離,反而和我們的真實人生貼得更緊了,這真是人生就是一種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豐富的人生閱歷和體驗。

  一般來說,人的天性是習慣於得到,而不習慣於失去的。呱呱墜地,我們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後,我們不斷的得到:從父母得到衣食、玩具、愛和撫育,從社會得到職業的訓練和文化的培養。長大成人以後,我們靠着自然的傾向和自己的努力繼續得到:得到愛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錢、財產、名譽、地位,得到事業的成功和社會的承認,如此等等。

  當然,有得必有失,我們在得到的過程中也確實不同程度地經歷了失去。但是,我們比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應該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應該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們暗暗下決心要重新得到,以補償所失。在我們心中的藍圖上,人生之路彷彿是由一系列的獲得勾畫出來的,而失去則是必須塗抹掉的筆誤。總之,不管失去是一種多麼頻繁的現象,我們對它反正不習慣。

  道理本來很簡單:失去當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現象。整個人生是一個不斷地得而復失的過程,就其最終結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為本質。我們遲早要失去人生最寶貴的贈禮——生命,隨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過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意外損失,但也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

    “人有旦夕禍福”,既然生而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禍福的精神準備和勇氣。至於在社會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尋常遭際了。由此可見,不習慣於失去,至少表明對人生尚欠覺悟。一個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明上似乎富於進取心,實際上是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後一蹶不振。

  為了習慣於失去,有時不妨主動的失去。東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說。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義是教人去除貪鄙之心。由不執著於財物,進而不執著於一切身外之物,乃至於這塵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為“六度”之首,即從迷惑的此岸渡向覺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橋樑。俗眾借布施積善圖報,寺廟靠布施斂財致富,實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經。我始終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徹的人生哲學,對它後來不倫不類的演變不以為然。佛教主張“無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這回事了。無物屬於自己,連自己也不屬於自己,何況財物。明乎此理,人還會有什麼得失之患呢?

  當然,佛教畢竟是一種太悲觀的哲學,不宜提倡。只是對於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貼必要的清醒劑。我們在社會上盡可以積極進取,但是,內心的深處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份超脫。有了這一份超脫,我們就能更加從容地品嘗人生的各種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們總是以為,已經到手的東西便是屬於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覺得蒙受了損失。其實,一切皆變,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佔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時又叫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斷地得而復失,習以為常,也許能更為從容的面對死亡。

  另一方面,對於一顆有接受力的心靈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會真正失去。我失去了的東西,不能再得到了。我還能得到一些東西,但遲早還會失去。我最後註定要無可救藥的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為什麼害要看重得與失呢?到手的一切,連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他們來做實驗,至多不過是早一點失去罷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損失,包括名譽、地位、財產等等,只要不影響基本存在,實質上都不應該帶來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傷不了。

  守財奴的快樂並非來自財產的使用價值,而是來自所有權。所有權帶來的心理滿足遠遠超過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滿足。一件一心盼望獲得的東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樂球上,只要宣布它屬於我了,就會產生一種愚蠢的快樂。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

  “無窮天地,那駝兒用你精細。”張養浩此言可送天下精細人做座右銘。

  數學常識:當分母無窮大時,不論分子為幾,其值均等於零。而你仍在分子上精細,豈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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