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策劃書(一)
為了豐富同學們課餘生活,活躍校園氣氛開拓思想,體現大學生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培養發掘辯論人才,本着“公平競爭,力爭第一”的精神,提高學生的閱讀、寫作、視聽、演講和其他能力,團隊的組織和團結協作能力,同時也促進系學生間互動,使同學們更好的融入大學生活,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系特舉辦本次辯論賽。
一、活動宗旨
關注社會熱點,追求進步,鍛煉口才,發展自我
二、舉辦地點
預賽:教學樓614 教室
決賽:學術報告廳
三、舉辦單位
主辦:院學生會
承辦: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系學生會學習部
四、參賽對象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系09 級、10 級班級
五、活動時間
**年11 月15 日 至**年11 月28 日
六、活動具體安排
【報名方式】 在各班學習委員處報名,留下姓名、班級、聯繫方式,由各班學習委員在11 月15 日(周一)晚自習時將名單交到系學生會。
【活動方式】 比賽分為選拔賽、預賽和決賽三個階段;
【比賽要求】
參賽隊伍:09 級和10 級各班級代表隊
辯手要求:
每支隊伍由4 人組成。要求辯手表達流暢、說理透徹,有一定的辯駁能力;口齒清晰,思維敏捷,賽前做好充分準備。
主席要求:外型儀錶端正,口齒清晰,開朗大方
【賽程安排及比賽時間】
初賽2 場 6月3 日 19:00--21:30 地點: 教學樓614 教室
初賽2 場 6月5 日 19:00--21:30 地點: 教學樓614 教室
初賽1 場 6月7 日 19:00--21:30 地點: 教學樓614 教室
複賽2 場 6月11 日 19:00--21:30 地點: 教學樓614 教室
半決賽1 場 6月13 日 19:00--21:30 地點: 學術報告廳
決賽1 場 6月13 日 19:00--21:30 地點: 學術報告廳
【活動流程】 (具體事項如有改動將另行通知)
(一)辯論資格賽
在資格賽中獲勝的辯論隊於隔天抽取複賽辯題
(二)複賽:
在複賽中獲勝的辯論隊於隔天抽取半決賽賽辯題
(三)半決賽
在半決賽中獲勝的辯論隊於隔天抽取決賽辯題
(四)決賽:
【比賽具體規則】
(一)、比賽程序、用時及相關要求(全場總計用時40 分鐘)
1、主持人介紹參賽隊及其所持立場;
參賽隊伍是正和反兩隊,辯題是“*********** ” 正方,觀點是“***** ” ;反方,觀點是“************* ” 。
2、由正方開始,各個參賽隊員依次進行自我介紹;
3、主持人介紹評委 ;
4、主持人介紹比賽程序;
5、總結陳詞共6 分鐘,正、反方一辯發言各3 分鐘;
6、攻辯階段:
(1 ) 正方二辯提問,選擇反方二辯或者三辯進行回答,時間3 分鐘,正反雙方各1 分30 秒;
(2 ) 反方二辯提問,選擇正方二辯或者三辯進行回答,時間3 分鐘,正反雙方各1 分30 秒;
(3 ) 正方三辯提問,選擇反方二辯或者三辯進行回答,時間3 分鐘,正反雙方各1 分30 秒;
(4 ) 反方三辯提問,選擇正方二辯或者三辯進行回答,時間3 分鐘,正反雙方各1 分30 秒;
7、正方一辯做攻辯小結,用時2 分鐘;
8、反方一辯做攻辯小結,用時2 分鐘;
9、自由論辯環節,時間12 分鐘,正反雙方各6 分鐘;
10、觀眾提問環節,觀眾分別向正反兩方提一個問題;
11、總結陳詞,時間6 分鐘,正反雙方各3 分鐘;
12、比賽結束,請評委代表點評本場辯論賽,並評出雙方得分;
13 主持人宣布比賽結果
14、主持人宣布辯論賽結束 。
注意:
1、每次提問不超過15 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 秒。回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對方提問。攻辯雙方必須正面回答對方問題,提問和回答都要簡潔明確。重複提問和迴避問題均要被扣分。正反雙方的攻辯小結要針對攻辯階段的態勢及涉及內容,脫離比賽實際狀況的背稿要被扣分。
2、自由辯論階段,雙方輪流發言,正方先開始。一方發言完畢落座后另一方方可起立發言,不得中途打擾對方發言。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自由辯論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迴避交鋒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3、在觀眾提問階段,觀眾要遵守比賽規則所提問題要與辯題相關,不得故意刁難辯手。
4、總結陳詞階段,雙方四辯總結陳詞,反方先開始。(辯論雙方應針對辯論會整體態勢進行總結陳詞;脫離實際,背誦事先準備的稿件,適當扣分)。
【評判標準】
團體部分,以全國大專辯論賽的通行辦法為準,共300 分
(1 )按辯論階段評分,計200 分
陳詞:30 分
攻辯:40 分
攻辯小結:20 分
自由辯論:60 分
回答觀眾提問:20 分
總結陳詞:30 分
(2 )綜合印象分,計100 分
語言風度:50 分
團體配合,臨場反應:50 分 每場評出最佳辯手一名,優勝隊伍一支。
【評判】
(一)評判規則
預賽階段每場比賽評判團由5 位評委組成,決賽階段每場比賽評判團由7 位評委組成。評委對在場的各個代表隊做出評判,具體以分數為準。
(二)評判標準 (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一)
1、團體部分:
(1 )審題
準確把握辯題內涵和外延,對所持立場能多層次、多角度理解,論點鮮明,對本方難點能有效處理和化解。
(2 )展開
對辯題的理解和論述能在廣度上展開,在深度上推進,整個辯論過程條理清晰,能給人以層層遞推的美感。
(3 )辯駁
提問抓住對方要害,問題簡單明了;回答直面問題,有理有據。注重針對辯題正面交鋒。
(4 )配合
具有團體精神,隊員間相互支持配合,論辯銜接流暢、方向統一,攻守兼備,自由辯論時發言錯落有致,體現“流動的整體意識”。
(5 )語言
普通話標準,語速抑揚頓挫,語言流暢,富於感染力,體現國語的優美。
(6 )辯風
比賽中尊重對手,尊重主席、評委和觀眾。舉止得體,顯示出良好的道德修養。敢於創新,勇於表現,具有本隊特有的風格,並貫穿全局。
(7 )形象
着裝整齊,儀錶大方,體現出良好的風度和氣質。
2、個人部分:
由評委根據每位辯手在整場比賽中的表現,給出印象分,可參考:
(1 )陳詞流暢,說理透徹,用語得體;
(2 )提問合適,回答中肯,反駁有力,反應機敏,幽默風趣中寓見解。
(3 )颱風與辯風。
(三)勝負判定
1、評委的打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 將其餘分數相加取平均值,為該隊得分;
2、參賽兩隊中總計得分居高的一隊取勝;
3、如果兩隊得分相同,則由評判團另行投票,決定勝負。
4. 評委的打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 將其餘分數相加取平均值,為該參賽隊員的得分。 如果兩隊員得分相同,則由評判團另行投票(四)點評
每場比賽有一位點評嘉賓作現場點評,點評嘉賓由評委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