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共青團師範學院委員會
承辦:師範學院陳楚風文學社
協辦:
活動簡介
活動口號:激情飛揚,辯出自我
舉辦時間:2011年4月
舉辦地點:周口師範學院北校區
活動目的:
1,為大學生能充分張揚個性,展示個人才能提供一個平台
2,通過本次活動提高廣大大學生的口才表達能力和交際水平
活動背景:
1,‘辯響校園’第一屆大學生辯論賽取的圓滿成功
2,當今競爭激烈的社會,大學生需要培養‘說我所想,辯我所感’的精神
3,提高大學生隨機應變的能力和辯論水平
直接面向群體及參與機構:
1,共青團周口師範學院委員會
2,周口師範學院陳楚風文學社
3,廣大在校學生
活動主要內容:
[一]征辯論題:
1,社員要積極的參與本次辯題的徵集活動,深入到廣大學生中,了解當代大學生所關注的共同話題
2,面向廣大學生徵集‘積極向上,不落俗套’的辯論題,以便引起參賽選手的共鳴
[二]宣傳:
1,盡量把宣傳工作做到為位,力求為愛好這方面的同學提供一個好的機會
2,通過宣傳板讓廣大學生大致了解本次活動的動機,內容等方面的資料,讓有意參與的同學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三]部署具體的活動內容
1,本次活動要吸取辦以前活動的經驗教訓,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2,要制訂嚴格的辯論程序,維持好辯論會場的秩序
3,由於本次活動分為初賽,複賽,決賽,過程有點複雜,時間上也長,所以,要做好合理的時間,場地的安排,爭取為參賽者提供一個寬鬆的環境,營造激情飛揚的競論氣氛
4,社員特別是社裡骨幹要齊心協力,全力以赴,力爭把本息活動做好,做精彩,讓參賽選手在活動的最後都能有所感,有所獲
5,找好合適的評委,在做到公平,公正的同時,讓選手知道他們的優勢與不足
具體事宜:
第一,抽籤事宜
第一條.初賽:在4月11日確認辯題時由各領隊抽籤分組,確定分組情況及在組序號(具體比賽順序詳見賽程表)
第二條.抽籤分組確定後由各領隊抽籤決定每場比賽的正反方。
第三條.每場比賽的辯題由該場比賽的正方領隊抽取。
第四條.各參賽隊務必按時到場抽籤,遲到或未到者按棄抽籤權處理,其賽程由籌辦方隨機制定。
第二:比賽賽制
借鑒流行的國際大專辯論賽的模式,考慮到法律辯論的實際,擬採用如下賽制:雙方各出四位辯手組成辯論隊,比賽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
陳辭立論:首先是正方一辯陳辭三分鐘,然後是反方一辯陳辭三分鐘。剩餘三十秒時,記時員舉牌提示。
第二階段
補充立論:首先是正方二辯陳辭三分鐘,然後是反方二辯陳辭三分鐘。剩餘三十秒時,記時員舉牌提示。
第三階段
攻辯環節:首先由反方的三辯向正方的一辯、二辯、四辯三位辯手分別問一個問題。正方回答完畢后,由正方三辯向反方的一辯、二辯、四辯三位辯手分別問一個問題。雙方的三位辯手的回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一分三十秒。雙方問題都提問完畢后,由反方三辯首先作攻辯小結,然後是正方三辯作攻辯小結,時間各一分三十秒。問題的提問順序不限,可以隨意向一辯、二辯、四辯三位辯手提問,但是必須確保每位辯手都要被提問一個問題,不得問對方的三辯問題。在辯手回答問題以及雙方三辯攻辯小結剩餘三十秒時,記時員舉牌提示。
第四階段
自由辯論:首先由正方提問,雙方累計時間各五分鐘。一問一答,以對方辯手的落座計算另一方的累計時間。在自由辯論結束之後,由觀眾向雙方各提兩個問題。觀眾問題由評委團決定是否可以向場上辯論雙方提問。
第五階段
總結陳辭:首先由反方四辯總結,然後由正方四辯總結。雙方各四分鐘。
第五:評判標準
可以綜合儀錶舉止、辯論邏輯、辯論技巧、辯論深度、辯論語言和整體配合等加權分階段評分,最後綜合分數。
第六:扣分情況
1、當主席宣布時間已到時,辯手仍繼續發言超過5秒鐘
2、攻辯與自由辯時重複提問或迴避問題,打斷對方說話,阻止對方回答或長時間回答問題;
3、攻辯時,辯方反問攻方問題,攻方回答辯方問題;
4、一辯或四辯在做攻辯小結或總結陳詞時脫離實際或背稿;
5、攻辯與自由辯時任意更換髮言隊員;
6、自由辯時一方隊員連續發言;
7、自由辯論時對重要問題迴避兩次以上或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不放;
8、觀眾提問后未經評判審定和主席示意辯手擅自回答問題;
第七,比賽題目
論題由本社向全校學生徵集,有本社內部決定.選題應該是實踐中非常有爭議、不會明顯利於一方的案例。雙方各自選擇一個案例作為辯題.
第八,比賽評委和主持人
比賽的預賽和初賽評委為本社內部人員,決賽邀請中文系的資深老師作為評委.
第九,比賽服務
為評委和辯手提供必要細緻的比賽應有的服務,比如相應的評委、比賽記時員、必要的設備、相應的教室、,以便保證比賽的完美順利進行。
第十,比賽程序(由主持人完成)
1.宣布辯題
2.宣布比賽規則
3.介紹參賽代表隊及所持立場
4.介紹參賽隊員
5.介紹規則,評委及點評嘉賓
6.比賽開始
7.觀眾自由提問(暫定)
8.評委團評分後退席評議(辯手觀眾休息時間,播放廣告)
9.評委團入席,由點評嘉賓評析賽事
10.宣布比賽結果
11.辯論賽結束
二:比賽程序及用時規定
時間備註
1正方一辯2分30秒
2反方一辯2分30秒
3或三辯
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每個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
4反方二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
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每個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
5正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每個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
6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每個提問不超過10秒每次回答不超過20秒
7正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1分鐘
8反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1分鐘
9自由辯論(由正方開始)10分鐘(雙方各5分鐘)
10觀眾向反方提問一個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除四辯外任意辯手回答
11觀眾向正方提問一個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除四辯外任意辯手回答
12觀眾向反方提問一個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除四辯外任意辯手回答
13觀眾向正方提問一個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鐘除四辯外任意辯手回答14反方四辯總結陳詞3分鐘
15正方四辯總結陳詞3分鐘
評分標準
(一)團體分,共100分
1.按辯論階段評分,計80分陳詞:10分;攻辯:15分;攻辯小結:5分;自由辯論:30分;總結陳詞:20分;
2.綜合印象分,計20分語言風度:5分;團體配合、臨場反應:15分
3.扣分標準,幅度為0—10分。凡在辯論賽過程中出現違反比賽規則的情況,按下列幅度適當扣分。陳詞:0—5分;攻辯0—10分
(二)辯手個人得分,每場總計100分。
每場比賽的優秀辯手由得分最高者獲得。
語言表達:20分整體意識:20分邏輯推理:20分
辯駁能力:20分綜合印象:20分
勝負判斷
1.團體得分為判斷勝負的標準,辯手個人得分只作為個人獎項的評審依據。
2.每場比賽的勝方由5位評委所打團體分之和高者獲得。
共青團周口師範學院委員會社團部
周口師範學院陳楚風文學社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