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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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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解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09〕4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頓目標

  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整頓,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標準逐步完善,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一)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中的食品企業100%具有合法資質。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符合限定區域銷售規定,不生產高風險食品。

  (二)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乳及乳產品中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檢出合格率為100%。

  (三)集貿市場蔬菜、水果和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合格率達到99%以上;鄉鎮農貿市場蔬菜、水果和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合格率達95%以上。

  (四)鄉鎮以上集貿市場銷售的豬肉檢疫(驗)合格率達到100%。

  (五)學校及幼兒園食堂衛生許可證發放率達100%。

  (六)提高食品小作坊的生產准入條件,通過關、停、並、轉等方式,扶優汰劣,逐步提高食品生產的規模化水平。

  (七)農村食品市場售假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並呈逐年好轉趨勢。

  (八)保健食品宣傳、銷售等營銷方式依法規範,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整頓任務及責任單位

  重點就以下十個方面進行集中整頓: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查處研製、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的範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責任單位:質監局牽頭,工商局、衛生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准文號、無產品標籤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葯產品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啞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範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誌的行為。(責任單位:農業局牽頭,海洋與漁業局配合)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和逃避檢驗檢疫的行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企業是否按要求對原料基地進行備案或註冊,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基地備案資格。嚴格按衛生註冊登記要求,加強對出口食品企業的檢查,嚴格准入門檻,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衛生註冊登記資格。(責任單位:質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工商局、衛生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配合)

  (四)食品流通環節。嚴格把控食品經營主體市場准入,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範圍經營食品的行為。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重點整頓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特別是農村市場和食雜店,重點檢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責任單位:工商局)

  (五)餐飲消費環節。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製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責任單位:衛生局)

  (六)畜禽屠宰。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加大打擊私宰濫宰力度,重點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和注水豬肉等行為,規範活禽屠宰,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責任單位:商務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農業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七)保健食品。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籤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

  (八)學校食品安全。深入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力度,檢查督促食堂經營者執行原料採購、儲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清理整頓學校周邊飲食環境,取締無證食品攤點。逐年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改造學校食堂硬件設施,從硬件方面提升學校食品安全水平。(責任單位:教育局、衛生局)

  (九)農貿市場。按照《海南省城鎮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要求,積極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建立健全農貿市場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大對農貿市場的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嚴格把控市場准入關,建立健全農貿市場農殘抽樣檢測工作機制。大力治理農貿市場周邊衛生環境,取締市場周邊的無證飲食攤點。(責任單位:商務局牽頭、工商局,衛生局配合)

  (十)加強主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食品整治。針對“五一”、“十一”、春節等節假日及我市舉辦各種重大活動期間食品消費特點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紮實開展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依法查處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無QS標誌等食品,確保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市民和遊客的飲食安全。(相關食品職能部門負責)

  (十一)加強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加強對農村以及城鄉結合部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監管,落實開辦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對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特別是城鄉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抽查和強制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場,並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責任部門:各鎮政府、各區管委會食安辦牽頭,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局配合)

  四、整頓措施

  (一)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企業要確保生產經營的食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檢驗檢測能力,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採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採用良好生產規範(GMP)、良好衛生規範(GHP)、良好農業規範(GA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定期報告制度。各區(鎮)、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定期督查和定期報告制度,設立工作台帳,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組織力量對本區域、本系統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主要目標完成情況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按時向市食安辦報告本單位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建立和完善針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門聯動的應急處理機制,建立健全定期通報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情況等制度。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機制,進行及時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內將查處情況上報。

  (三)加強檢驗檢測。各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加大檢驗檢測次數,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規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結果發布。完善檢驗檢測手段,重點提高對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複檢驗檢測。

  (四)建立健全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監控體系。選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品種,總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規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監控操作規範,提高預防控制能力,對食品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加大監察力度,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

  (五)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規範食品生產經營准入條件,提高准入門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改進監督抽檢手段,採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

  (六)加強食品行業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抓緊制訂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相關規範和標準。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

  (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重質量、保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積極宣傳有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強制性標準,注重推廣優質安全食品,嚴肅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及時公布重大食品質量違法典型案件查處情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建立健全假冒偽劣產品舉報獎勵制度,廣泛動員社會公眾積极參与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為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五、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09年4月—5月)。各鎮(區)、各部門要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部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整頓的動員部署工作。工作方案於5月15日前報市食安辦。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各鎮(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部門整頓工作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深入開展整頓工作。整頓期間,市食安委將組織督查組(具體時間及督查辦法另行通知),對各鎮(區)、各部門落實本實施方案情況進行督查。各鎮(區)、各部門整頓後於2009年12月1日、2010年6月1日前將階段性整頓工作情況書面報市食安辦。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011年1月—2月)。各鎮(區)、各部門要對本部門食品安全整頓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於2010年12月底前書面報市安辦,市食安辦將各單位整頓情況匯總後,書面報市政府和省食安辦。

  六、工作要求

  (一)各鎮政府、各區管委會對本地區整頓工作負總責。各鎮政府、各區管委會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調配力量,加大經費投入。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安排,結合實施方案,提出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明確完成工作的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

  (二)加強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督促指導。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管,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監管;商務局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整頓;衛生、質檢部門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質檢和科技部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發改、財政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綜合協調,形成整頓工作合力。

  (三)動員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极參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同時,整頓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四)加強督查和評估。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地區,要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並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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