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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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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刻吸取溫嶺市“1.14”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火災隱患集中區域的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提升改善全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浙江省開展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浙消安委〔2014〕9號)、《紹興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紹興市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紹消安委〔2014〕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部署開展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機制和常態化、可持續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推進火災事故防控治理體系建設,實現消防安全長效管理。到2014年底前,解決區域性火災隱患區域內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問題,到2015年底,解決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隱患和問題,有效防範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對象和重點

  (一)省級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重點

  道墟鎮:道墟鎮小化工企業集中區存在的違章建築佔用防火間距、電器設備安裝使用不規範、消防設施不足、員工安全意識淡薄等突出隱患。

  (二)區級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重點

  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部分企業存在的佔用防火間距、市政消火栓無水或壓力不足、廠房隨意分隔導致消防疏散通道不暢等突出隱患;

  崧廈鎮:傘業企業集中區存在的違章建築佔用防火間距、加工類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不足、消防設施不足、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等突出隱患;

  湯浦鎮:小型童裝企業集中區存在的違章建築佔用防火間距、加工類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不足、消防設施不足、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等突出隱患。

  其他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全面分析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形勢基礎上,將“低、小、散”產業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農村老舊民房以及物流倉儲、商貿市場、“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等火災隱患集中區域列為區域性火災隱患予以綜合治理,具體由各地確定並進行整治。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即日開始,至2015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摸底階段(即日起至2014年6月底)。已確定為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重點的區域所在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要求對轄區內的區域性火災隱患進行摸底調查,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工作機構,落實責任人員,組織力量全面排查隱患集中區域內各類企業、場所的消防安全狀況,按照隱患程度逐一登記造冊。要綜合分析區域內的產業結構、人口密度、建築性質等對消防安全的影響,形成消防安全形勢風險評估報告。其他的鄉鎮街道也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評估,各地評估報告於6月27日前報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底)。各鄉鎮街道和單位要組織召開好各層級、各條線的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動員會,向當地群眾宣傳整治背景、整治重點和整改措施,積極爭取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夯實整治工作群眾基礎。要根據前期摸排情況,結合當地實際,把握重點,制定隱患集中區域消防安全整治規劃,明確整治進度。要結合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部署,堅持“拆、改、建、管”並舉,嚴格標準,徹底整改。要廣泛吸收、借鑒隱患排查整治的先進經驗做法,充分運用火災技防物防措施,完善管“地”、管“房”、管“電”、管“證”等常態化機制,強化整治效果。要建立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機制,分層次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薄弱的地區,要通過增建消防站點、增設消防水源或取水點、暢通消防車道、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提升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水平。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各鄉鎮街道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固化常態化綜合整治經驗和模式,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系統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明確各級領導幹部對分管區域、行業內的日常檢查、隱患整改、問題治理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自查、督辦、抽查、驗收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網格化監管機制,全面落實基層網格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要結合整治工作情況,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對於易造成區域性火災隱患的行業,要制定消防安全准入標準,通過稅率、土地徵用、用電擴容、排污指標、保險費率等經濟槓桿,防範火災隱患回潮。各單位整治工作情況及時報區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將定期跟蹤治理推進情況,結合消防工作考核,每半年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樹立底線思維,紮實抓好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區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詳見附件1),統籌協調全區整治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推動綜合治理工作。同時還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組,制定重點區域的細化治理方案,明確措施步驟和時間節點,具體負責實施治理。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建立落實定期開會、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治理推進情況,部署下階段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將重點區域火災隱患綜合治理與其他職能部門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獎懲,通過不斷探索和完善綜合治理手段,重點緊盯容易發生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把綜合治理與長期發展相結合,把統一部署與因地制宜相結合,把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積極創造地區、部門、企業和個人之間合作共治、協作共盈的良性消防工作格局。

  (三)周密謀划,強化督導。各地政府(管委會)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年度各級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從地區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長遠角度出發,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將其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予以重點保障,明確治理目標,細化責任分工,確保治理行動有序推進。同時,各級領導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揮,定期開展督導檢查,每季度實地督導不少於2次,推動整治工作按照時間節點有序開展。

  (四)廣泛宣傳,暢通信息。要充分發掘媒體輿論導向潛能,借力網絡、手機等新興輿論載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報道,廣泛宣傳綜合治理成效。要及時總結提煉先進經驗和做法,上報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工作方案於7月15日前報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網消防大隊郵箱或傳真至消防大隊)備案,每月5號前上報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情況月報表,每年6月、12月底前上報重點區域消防安全形勢風險評估報告。工作聯繫人:區公安消防大隊裘可鋒,聯繫電話:82209995,傳真:82209990。

  附件:紹興市上虞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附件

  紹興市上虞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一、組成人員

  組 長:徐 耘

  副組長:何柏樵 區公安局

  成 員: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建設局、建管局、規劃局、經信局、供電局、水務集團,高鐵新城、經濟開發區、杭州灣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劍淦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區區域性火災隱患的整治工作,定期通報進展,研究工作措施,指導制定整治標準,組織開展檢查督導;

  區公安局(消防大隊):負責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和指導基層公安派出所打擊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在區域性火災隱患綜合治理工作過程中,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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