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為維護省際邊界社會,及時處置因省際邊界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好邊界爭議地區群眾及礦山企業幹部職工思想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有效維護本鎮邊界地區社會穩定,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河路口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群眾工作組、礦山企業工作組、打擊工作組、後勤工作,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總指揮長:金錦雲 鎮黨委書記
副指揮長:蘇上春 鎮長
馮揚福 鎮人大主席
(一)群眾工作組
組 長:馮揚福
副組長:宋 雄
成 員:何啟志、劉定貴、黃先明、孫旺生、李長標、 何教林、李沐樺、蔣慶勇、顏建國、陳香林、游雲濤、李國佳、陳子貴、陳亮雲、黃明雪、唐子雄、黃生旗
車 輛:18
(二)礦山企業工作組
組 長:莫炳林
副組長:李祥田
組 員:李祥田、歐陽松林、朱凈輝、趙少淋、湯繼帆
車 輛:80(暫時使用國土所的車輛)
(三)打擊工作組
組 長:莫炳林
副組長:顏建宏、楊林、蔣任保
組 員:派出所工作人員、林業派出所工作人員、國土所工作人員
車 輛:派出所車、林業派出所車
四、後勤工作組
組 長:李坤玖
副組長:潘思佳
組 員:奉仰明、周昌知、孫春華、龍聲乾、何有鳳、張 虹、劉 菲、蔣 洋、劉 林、劉正凱、萬正平
車 輛:787、08
二、各組工作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處置本鎮邊界矛盾糾紛事件,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情報,加強溝通,取得各職能部門的參與,化解矛盾,避免上訪,制止械鬥,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
2、群眾工作組主要職責:深入村組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確保群眾情緒穩定,確保群眾不參與矛盾糾紛械鬥。
3、礦山企業工作組主要職責:⑴做好礦山企業的維穩工作,引導企業收集相關證據,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⑵及時報告事件發生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鎮長和黨政辦。
4、打擊工作組:搜集證據,依法打擊。
5、後勤工作組主要職責:⑴做好用餐等後勤保障工作;⑵各工作組所需物品,上報後勤工作組,由後勤工作組統一購買;⑶做好醫療救援工作,主動與衛生院取得聯繫,萬一發生機械糾紛事件,出現人員傷亡,組織衛生院進行搶救。
三、工作要求
1、處置河路口鎮邊界矛盾糾紛事件總的要求是: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依法調解,果斷處置。
2、群眾及礦山企業員工一律不許參與邊界糾紛械鬥。
3、各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鎮長或黨政辦報告本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必要時由副總指揮或總指揮上報上級領導。
4、各組工作人員應當在本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由組長帶隊到達指定地點,並有序有效地開展處置工作,設法幫助解決邊界爭議,化解各種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
5、增強組織紀律,服從指揮,有效協調,維護穩定,促進和諧,注意對外宣傳,慎重做好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的宣傳報道和情況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