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目前,市辦工業企業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在企業改制期間,由於企業變現資金少,且當時尚未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使系統內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今年以來,部分退休職工多次上訪,要求解決醫療保險問題。
經貿系統現有退休職工2500人。就如何解決好退休職工的醫保問題,近期我們與醫療保險部門進行了溝通,根據《霸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第十一條關於“因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的企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
費的相關規定”有兩種辦法解決退休職工的醫保問題。第一種辦法就是一次性繳納,即:我市上年度平均醫療費用為8000元,退休職工按70歲余命計算10年的費用,每名退休職工
須交納8萬元,2500人共需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金2億元,此辦法難以實施。
第二種辦法就是參照行政事業單位的辦法,即: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統籌兩種險種。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是:按月交納退休職工工資總額的7%(每名退休職工人均月金額是403元),報銷範圍為2.5萬元以下;大病統籌金的繳費標準是:每年120元,由單位和個人各負擔60元。其報銷範圍為2.5萬元至15萬元。標準報銷為65%。
按照上述兩種醫療保險的繳費情況測算,2500名退休職工月工資總額為12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金按7%計算,每月應繳納8.4萬元,全年共計100.8萬元;大病統籌金每人每年120元,每年需30萬元,兩項合計共需130.8萬元(其中個人繳納15萬元)。我們認為此辦法可行,請市政府予以研究。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