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規劃 一、活動目的: 1、通過學生的實踐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暑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學生家長能了解學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及方法措施。 2、全面督查學生暑期在家的學習、生活、守紀等方面情況,使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進一步延伸至假期文秘部落。進一步完善學校的常規管理監督網絡機制。 二、活動主題: 宣傳學生暑期家庭教育; 督查學生暑期學習生活。 三、組織形式: 1、以村為單位,建立15個學生社會實踐區域,分別為:大通、正茂、二套、伏興、新豐、南河、三套、龔集、王莊、五七、四套、運東、運西、桃園、三圩。 2、以學生會成員為負責人,以所在實踐區域中的優秀學生或學生幹部為成員組成暑期學生家庭教育宣教小組,負責向家長宣傳學生暑期教育,督查學生暑期學習生活。 四、活動形式: 1、及時宣傳 在學生剛放假時,宣教小組就要上門向學生家長,宣傳學校對學生暑期在家的要求,讓每一位家長能在第一時間內了解學校要求,明白自身職責,能及時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 2、定時督查 督查小組三次集中上門檢查學生作業完成情況,了解學生在家守紀情況以及家長教育情況,及時記錄。 3、隨時了解 利用宣教督查小組和學生生活在一起的優勢,隨時了解學生在家的學習、生活、守紀等方面情況。及時教育並如實記載。 五、活動安排: 1、活動組織階段 ①實踐活動區域劃分(6月20~21日) 以村為單位,班主任按村上報學生名單包括:姓名、性別、班級、家庭、詳細地址、家長姓名、聯繫電話等。進行分類匯總。 ②宣傳組隊(6月22~23日) 由班主任和學生會成員對學生進行廣泛宣傳,使學生了解此次實踐活動的意義,採取自願報名,學校審批的方式組建運河中學學生暑期學習宣教督查小組。 ③任務落實(6月27~28日) 召開宣教督查小組成員會議,就活動的目的、意義、形式、內容、安全等方面進行強調落實。與小組成員簽訂工作責任狀,明確職責範圍及所監督的學生。 2、活動實踐階段 ①7月10~12日,集中向每一位家長宣傳學校對學生暑期學習、生活、守紀、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與家長簽定《暑期家庭教育承諾書》。 ②7月20~21日集中督查學生作業完成了情況,了解家長教育管理情況。及時教育如實記載。 ③8月5~6日(同上) ④8月25~26日(同上) ⑤不定期檢查,各宣教督查小組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安排合適時間對學生的學習、生活、守紀(上網、打遊戲……)、安全(私自下河洗澡……)等方面情況進行抽查。 3、活動總結階段 ①9月1~5日,各小組根據自己檢查情況對本次活動的收穫、不足及督查學生的學習、生活、守紀、安全等方面情況進行總結,並上交督查記載表。 ②9月5~10日,根據各小組活動開展情況評出優秀社會實踐先進小組5個予以表彰獎勵(包括物質獎勵),小組成員所在班分別加常規積分5分。 ③團委對此次活動進行總結,總結上報學校。 200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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