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各縣(市)區、各系統按照市政府《印發〈關於在全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唐政發〔2003〕35號) 要求,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以推行聘用製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但從總體上看,這項工作與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還很不適應,還不夠深入,規範化程度還不夠高。今年,我市被省政府確定為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化試點市。為了做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化工作,整體推進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儘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符合各類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人才觀,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勇於實踐,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以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和綜合配套改革為主要內容,堅持整體推進與分行業實施相結合,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按照“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完善政策、穩步推進”的總體思路,成熟一批,推進一批,規範一批。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建立起較為規範的符合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科學分類、管理自主、充滿生機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實施範圍和主要內容 實施範圍是我市除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和擬轉製為企業以外的所有事業單位。 改革的內容以推行人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推進綜合配套改革。由市出台制定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公開招聘、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未聘人員安置、聘后考核與獎懲、合同鑒證、人事爭議處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各級各部門要互相配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編製、分配、財政、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與新型人事制度相銜接。重點抓好以下環節: (一)建立規範的人員聘用制度。按照市政府《印發〈關於在全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唐政發〔2003〕35號) 要求,本着“先入軌,后完善”的原則,加大人員聘用的推進力度,2005年年底以前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要簽訂規範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通過競爭上崗簽訂。完善聘任制度,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與崗位聘用的統一。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聘任,引入競爭機制,推行公開招聘、選舉聘任、考任、招標聘任等多種任用形式,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任命后與任命機關簽訂聘任合同。事業單位的黨群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在已與單位明確了聘用關係的人員範圍內,按照各自的章程或法律規定產生、聘任。 (二)實行公開招聘制度。事業單位有空缺崗位需要進人的,除涉密崗位、政策性安置人員及高層次、特殊人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通過考試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新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管理,並實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關待遇。 (三)實行崗位管理制度。打破身份界限,實行崗位管理。要結合事業單位各自特點,科學合理地設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三類崗位。建立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的用人辦法。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以及部分由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在人員經費能夠自理的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採取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相結合的辦法設置崗位;經費完全自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崗位。事業單位無論聘用固定崗位或流動崗位人員,均應與受聘人員簽訂文本統一的聘用合同。 (四)改革內部分配製度。按照人事部《關於印發〈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63號)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分配製度。確定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要與其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緊密結合,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根據其工作崗位、所任職務、工作業績重新確定,受聘人員崗位變化后,按所聘崗位確定其工資待遇。可試行工資總額包干、工效掛鈎、項目工資、年薪制等分配辦法。單位搞活內部分配后,可實行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相分離的工資管理辦法。 (五)多渠道安置未聘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對未聘人員要盡量在本單位、本系統內妥善安置。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安置未聘人員。允許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或到企業轉化科技成果;鼓勵未聘人員辭職或聯繫新的用人單位調出;對符合唐政發〔2003〕35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實行提前離崗退養。對未聘人員,在一年的待聘期內,單位要積極組織轉崗培訓,並至少提供兩次上崗機會。對待聘滿一年,不服從單位合理安排的,經有關部門批准,可辦理辭退手續。 (六)加強聘后管理。聘用合同簽訂后,經主管部門核准,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合同鑒證,作為審批所聘崗位工資、晉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及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在聘用期間,各單位要按照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和聘期考核,並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獎懲和確定工資福利的依據。合同到期時,要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三、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我市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先入軌、后完善,統籌規劃、分別突破,有步驟、分階段的方法進行。 (一) 準備階段 成立改革組織機構,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唐山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召開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進行部署(2005年5月底前完成)。 (二) 實施階段 1、宣傳動員。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召開多層次多形式座談會,摸清思想底數,把改革政策宣傳到全體人員,統一思想認識。 2、制定方案。各縣(市)區和市直主管部門制定改革實施方案,於今年7月底前報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由各縣(市)區、市直主管部門部署本地、本系統的改革工作。各事業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徵求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3、組織實施。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好崗位設置、競聘上崗、簽定聘用合同、合同鑒證、安置未聘人員和聘后管理等項工作。全市所有事業單位要以建立健全人員聘用制度作為改革的主要標誌,於今年10月底前,單位與職工簽定聘用合同,確立單位同職工的人事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並於年底前完成合同鑒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積極研究探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法,力爭在某些方面或環節取得突破。國家已經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的高校、中小學、衛生、文化、廣播電視、科研等系統,要抓好系統改革方案的全面落實。其中衛生系統的醫院、廣播電視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要探索按需設崗、競聘上崗、公開招聘、以崗定酬、人事代理等方面的經驗;文化系統要根據文化事業單位的不同職能實行分類管理,遵循文化行業專門人才成長的規律,探索多種聘用管理形式、分配形式和辦法等方面的經驗;高校系統要探索建立教學、科研、管理關鍵崗位制度、崗位聘任、解聘辭聘、人才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經驗;中小學系統要以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核心,探索公開招聘校長、實行校長任期制、完善聘任制度、健全考核制度等方面的經驗;科研系統要圍繞建立以競爭為核心的用人制度,探索科研項目課題選人用人公開招聘、人員聘用管理方式、建立體現技術價值的科學合理的分配辦法及通過拓寬業務活動領域、創辦經濟實體和大力發展與科技進步相關的產業安置未品人員等方面的經驗。其他系統也要結合實際,在本系統選擇1-2個方面,特別是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突破。 各縣(市)區要圍繞建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與管理體制、編製、分配、財政、社會保障等方面政策相銜接、相配套,研究不同事業單位實行分類管理的新辦法,探索地方區域內未聘人員安置的辦法與途徑,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等內容進行改革。 (三)總結檢查階段 各縣(市)區、各單位及主管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在此基礎上,市將根據改革的進展情況適時進行檢查,並做好總結完善工作。 四、加強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縝密實施。市政府成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主管市長擔任組長,定期組織人事、編製、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以及教育、衛生、科技、文化、廣播電視等部門研究協調改革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事局。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收集有關問題,提交領導小組討論。各縣(市)區和主管部門要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的協調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指導、協調、監督工作。 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統籌考慮改革的深度、發展的速度和單位、職工的承受能力。要充分依靠群眾,單位的改革方案要廣泛聽取廣大職工的意見。對一些涉及社會穩定的事宜,要全面、仔細、謹慎地處理好,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要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爭取社會的廣泛支持和事業單位職工的普遍理解和擁護,從而確保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