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根據市委關於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及要求,區委決定在全區深入開展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反腐倡廉建設基本方針,以“一個堅決、三個更加註重”為總體要求,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全區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為基礎,以科學技術為支撐,以腐敗易發多發的領域和部位為重點,全面排查崗位、部門、單位廉政風險,逐步在全區構建覆蓋權力運行全過程的權責清晰、流程規範、制度管用、預警及時、防控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機制,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圍繞中心。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本單位的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和內部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全局,促廉從政,實現廉政風險防控與各項工作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二)堅持突出重點。在普遍推行的基礎上,重點對財權、人權、物權、執法權、審批許可權等權力相對集中的單位、部門和崗位進行細緻排查、分類防控。
(三)堅持務實創新。善於用系統的思維、統籌的觀念、科學的方法和進取的精神,積極探索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新途徑,努力實現創新與突破。
(四)堅持配套推進。在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上,藉助改革成果,在高起點上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提高科技防腐水平。
(五)堅持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特點,合理確定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科學管用的預警機制。
三、實施步驟
全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分動員部署、排查風險、制定措施、落實提高四個階段組織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年10月21日- 11月5日)
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發動和部署落實,提高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增強工作信心,確保工作及時順利啟動。
1、認真學習。各單位要利用中心組學習、班子會議、黨員(支部)大會、座談會和研討會等多種形式對本單位幹部職工進行宣傳發動,組織學習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示精神和區委《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等一系列加強廉政建設的相關要求,統一思想認識。
2、組織調研。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各單位的主要領導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開展專題調研,弄清本單位廉政風險的表現和成因,理清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思路,為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奠定基礎。
3、制定方案。在學習和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並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已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單位,要圍繞抓鞏固、抓發展、抓提高制定方案。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指導。
4、動員部署。各單位要召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專題會議,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提出嚴格要求,確保工作開好頭、起好步。
5、開展培訓。區委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適時舉辦專題培訓班,對各單位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政策界限、方法步驟、目標要求等。
第二階段:排查風險(201*年11月5日-2013年1月25日)
在合理清權確權的基礎上,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以及“自己找、領導提、群眾幫、專家評、組織審”等辦法,圍繞“決策、執行、監督”三個環節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權力運行”三個關鍵部位,從崗位、部門和單位三個層面,着力在崗位職責、權力行使、制度機制、思想道德等方面找准存在的廉政風險。
1、清權確權。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對本單位的各類職權進行全面清理、分項梳理,科學編製“職權目錄”和崗位權力說明書;對每項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行使主體和法律依據以及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方式等,找出行權過程中容易誘發廉政風險的薄弱環節。已進行過清權確權的單位要按照新要求抓好完善和規範工作。
2、查找廉政風險。一是查找崗位風險。組織崗位責任人查找崗位職責、權力行使、制度執行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經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互查和初步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審核。領導班子成員崗位風險點可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形式進行自查與互查,並由主要領導審核確認。二是查找部門(科、室、股)風險。組織部門全體人員從工作程序、業務流程和制度機制等方面查找存在的廉政風險,報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和領導班子審核確認。三是查找單位風險。重點查找領導班子“三重一大”議事決策、行政管理和業務流程中容易產生腐敗行為的廉政風險。對排查出的三個層面風險點要作出準確描述。
3、確定風險等級。廉政風險等級的劃分要結合單位工作特點,依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來確定。要建立崗位風險等級目錄,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審定。
4、公示風險點。對排查出來的廉政風險點要通過單位公示欄、職工大會進行公示,廣泛接受評議監督,並根據反饋意見,及時進行調整與修正。對因工作職責發生變動,或承擔階段性重要工作引起的權力變化,或確定風險等級的科、室、股和個人認為需要變動風險等級的,按規定程序重新評定並公示。窗口服務單位崗位風險點要面向服務對象予以公示或通過多種形式徵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階段:制定措施(2013年1月26日- 4月15日)
在全面排查基礎上,按照“崗位定措施、部門定流程、單位定製度”的要求,依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工作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並積極探索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機制。
1、優化權力結構。堅持內部制衡和崗位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圍繞“三重一大”,健全議事規則、決策權限和工作程序,重點規範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責任人的決策權限及決策程序。
2、改進業務流程。通過梳理業務流程,對崗位職能設置流程不科學、銜接不緊密、職責不明確、過程不公開、決策不民主、論證不充分、監管不到位、標準化程度過低、行政效率低下等缺陷和漏洞,按照監督制衡和公開運行的原則進行優化,增加權力運行監控環節,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
3、規範行政裁量。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領域的裁量權基準制度,綜合考評法定裁量因素,科學合理劃分裁量階次,完善使用規則,避免執法的隨意性。重點抓好行政處罰權的規範,對處罰種類、處罰幅度、處罰實施等,制定具體裁量標準和實施細則。
4、加強制度建設。對現有制度進行評估,針對因制度設計缺陷導致的違法違規擴張權力、減免責任、利益衝突、謀取特定團體利益等情形;因制度執行不到位、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導致的監督制約措施無效和因制度缺失導致的權力監督失效等情況,加強制度建設。通過新建制度,填補制度空白;通過修改制度,增強制度建設的廉潔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通過一項權力配套一項制度,強化制度的執行力,提升監督的約束力。
5、依法依規公開。將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裁量權基準、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處罰結果、高風險崗位的廉政風險及防控措施等,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在單位內部公開內部職權行使情況、工作流程等,特別是對幹部任用、行政支出預決算、財務報銷、政府採購、工程建設、資產管理等,要加大公開力度。
6、建立廉政風險台賬。以單位、部門、崗位為主體,以崗位職責、風險類別、風險點及表現形式、風險等級、防控措施和責任人等為主要內容,建立廉政風險台賬,為廉政風險常態化管理打好基礎。
7、推進科技手段應用。建立電子監察系統,有效發揮區行政執法監督平台作用,依據權力運行流程圖,將業務流程程序化、標準化和規範化,並逐步將公共資源配置、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納入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動態監控。
8、建立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數據庫和廉政風險評估指標體系。落實《鐵鋒區科級黨員幹部“廉潔指數”評價預警暫行辦法》,健全科級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加大廉政風險信息分析預警,對廉政風險實時監控、即時預警、及時處置。通過巡視、問卷調查、審計監督、幹部考核考察、述職述廉、新聞媒體輿論監督、電子監察、效能監察、執法監察、糾風評議、信訪舉報和案件查辦分析、預防職務犯罪等多種渠道全面採集廉政風險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反映的問題,觀察各類風險點的動態,運用風險提示、督導提醒、誡勉談話、責令整改等超前處置措施,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及時化解廉政風險,避免轉化為腐敗問題。
第四階段:落實提高(2013年4月16日- 6月30日)
要把整改問題和落實防控措施貫穿於工作始終,堅持邊整改邊制定邊落實,根據新情況新變化,及時修訂完善各項防控措施。
1、認真總結提高。在做好各階段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進行全面回顧、自檢自查、總結經驗、提升理論認識。通過分析研判,看廉政風險找得準不準、全不全、深不深,對廉政風險進行查缺補漏;通過對防控措施的執行效果進行評估,看是否存在漏洞、脫離實際和不易操作等問題,進一步對防控措施進行豐富和完善。
2、嚴格考核驗收。強化監督檢查工作,通過信息監測、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考核驗收。考核工作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懲防腐敗體系建設考核相結合,考核驗收結果作為檢驗黨委、政府及各單位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重要內容。建立獎懲機制,區委將對廉政風險防控成效顯著的單位、個人予以表彰;對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和敷衍塞責的單位,要責令整改;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3、動態評估管理。制定考核評估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標體系。重點從廉政風險的排查和識別、防控措施的制定、科技手段的運用、權力運行的公開度、信訪舉報的數量、違紀違法案件的發案率等方面,進行檢查評估。通過調查問卷、個別訪談、民主測評等多種形式,廣泛徵詢幹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認可程度差、滿意程度低的,要責令認真查找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行政職能轉變、法律法規調整和懲防腐敗體系建設新要求,對廉政風險防控的內容、措施等及時修訂完善,加強監督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4、材料整理建檔。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各階段形成的文件資料、調查問卷、測評卷、表格表冊等及時進行整理歸檔,形成分項台賬,建立風險管理檔案,搭建風險信息反饋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認識到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是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重要工作日程,認真組織實施。區委成立以魏玉峰同志為組長,黃**同志、姜威同志為副組長的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政府法制辦、區編委辦等機關部門的主要領導或負責同志;在區紀委、監察局設立辦公室,下設推進組,負責指導和推進各單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各單位要成立主要領導親自挂帥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各負其責,落實好主管領導和部門的責任,實施強有力的領導。各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協調,協助黨委、政府搞好任務分解,制定實施方案,提出落實措施,推動黨政部門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
(二)全面排查,抓住重點。要突出權力運行的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着力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征地拆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交易、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金融運行以及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以重點帶全面,組織黨員幹部全員參與,全面排查,全方位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查找自身崗位風險點,敢於公開權力,敢於接受監督,並通過強化風險意識,採取相應的積極防控措施。進一步下放權力、強化約束、提高效率,把崗位廉政風險降到最低。
(三)注重創新,樹立典型。各單位要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善於借鑒省內和我市先期試點單位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創造性開展工作。在全面部署、整體推進的同時,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推進組要在不同層面選擇2-3個典型單位,經考核評估后,確定為區級聯繫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推進組要注意總結有效做法,提煉典型經驗,推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深入開展。
(四)明確職責,督查指導。要建立廉政風險指導、督查、問責等工作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推進組要充分發揮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做好各階段的轉段驗收和抽查、指導工作。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要及時批評指正,督促其保質、按時完成各環節的工作。對制度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必須責令整改,保證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
(五)搞好宣傳、營造氛圍。進一步豐富教育載體,創新宣傳手段,通過信息、簡報、標語、開設專欄專題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編髮專題簡報,交流經驗,指導工作,對正反兩方面典型及時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