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間,脫硫機組達到362.7萬千瓦,形成削減二氧化硫能力7.25萬噸。2007年投運脫硫機組160.2萬千瓦,形成削減二氧化硫能力3.2萬噸。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十一) 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程所需資金主要靠企業自籌、金融貸款和社會資金投入,市政府設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給予必要的支持。各級財力在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同時,要積極爭取國家財力對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促使企業承擔污染治理責任,同時安排財力專項資金對重點流域內的工業廢水治理項目給予必要的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四、 創新模式,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十二) 深化循環經濟試點。選擇不同類型的具有代表性的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城區作為發展循環經濟試點。組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市編製循環經濟實施方案,推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加快制定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及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的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積極推進廢舊家電回收處理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十三) 實施水資源節約利用。加快推進重點行業節水改造和重點節水項目建設。“十一五”期間,實現重點行業節水1億立方米左右,2007年實現重點行業節水3000萬立方米。根據城市污水回用建設規劃,逐步建成海泊河、麥島、團島、李村河污水處理配套截污管網工程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和配套供水管網,逐步取代周邊企業生產工藝冷卻、基建、綠化、景觀和居民沖廁所用自來水。加快青島華歐集團海水淡化示範工程和沿海各區市海水淡化基地建設。“十一五”期間,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0萬立方米/日,2007年新增海水淡化能力2萬立方米/日。繼續開展節水型企業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各區市政府
(十四) 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推動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廢舊機電產品、包裝廢棄物以及秸桿等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再製造。推進新型牆體建材和利廢建材產業化示範。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
(十五) 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各區市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統,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廢舊資源,鼓勵垃圾焚燒供熱、填埋氣體發電,積極推進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
(十六) 全面推進清潔生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依法引導、鼓勵和支持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材料,採用綠色工藝、技術和設備。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五、 依靠科技,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
(十七)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加大對節能減排重大技術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平台建設,優化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轉化的政策環境。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加強節能減排技術領域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八)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實施一批節能減排重點行業共性、關鍵技術和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項目和循環經濟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在鋼鐵、電力、石油、化工、建材、紡織、建築建材等重點領域,推廣一批潛力大、應用面廣的重大節能減排技術。加強節電、節油農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及農業節水、節肥、節約技術推廣。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
(十九) 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培育節能服務市場,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積極引導企業加強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衛生局
(二十) 推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快煙氣脫硫、海水利用、海水淡化、城市垃圾資源化利用、海洋保護、環境監測等關鍵技術設備的研發,推進產業化進程,提升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垃圾處理等環保技術水平,促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市場化進程。大力發展節能燈具、雙層玻璃及中空低輻射玻璃等製品,加快節水型工業設備、生活器具、滴灌設備、冷卻設備的開發製造。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十一)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國際技術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拓寬節能環保國際合作的領域和範圍。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貿委、市外經貿局
六、 強化責任,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二十二) 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市環保局
(二十三) 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對全部能耗單位和污染源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健全涵蓋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實施單位GDP能耗指標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能耗動態監測系統。加強能源統計巡查,對能源統計數據進行監測。制定並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和監測辦法,完善統計和監測制度。對重點污染源實施聯網在線自動監控,構建污染物排放三級立體監測體系,向社會公告重點監控企業年度污染物排放數據。繼續做好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公報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
(二十四) 建立健全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並嚴格實施。將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強化環評審批備案制度和公布制度。加強“三同時”管理,嚴把項目驗收關。對建設項目未驗收擅自投遠、久拖不驗、超期試生產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環保局
(二十五) 強化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管理。加強對重點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進一步落實目標責任制,完善節能減排計量和統計,組織開展節能減排設備檢測,編製節能減排規劃。重點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實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公告制度。啟動重點企業與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標活動,推動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力度,提高節能管理水平。市直企業全面推進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活動,推廣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二十六) 加強節能環保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定並儘快實施有利於節能減排的發電調度辦法,優先安排清潔、高效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推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規範有序用電,開展能效電廠試點,研究制訂配套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青島供電公司
(二十七) 大力推廣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築。強化新建建築執行能耗限額標準全過程監督管理,實施建築能效專項測評,對達不到標準的建築,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準銷售使用;從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時在買賣合同等文件中要載明耗能量、節能措施等信息。建立並完善大型公共建築節能運行監管體系,抓緊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07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築施工階段執行能耗限額標準的監管工作,在新建建築中全面推廣供熱分室控制、分戶計量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耗定額制度,實現年節能8萬噸標準煤。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
(二十八) 強化交通行業節能減排管理。提高交通運輸的組織化程度,鼓勵客貨運輸企業向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發展節能、大型、專業化運輸車輛和綠色環保車輛。繼續做好天然氣汽車的推廣工作。加快船舶大型化、專業化進程,加大車船節能改造力度,加速老舊、高耗能車船的折舊和淘汰。推進交通信息技術應用,研究推廣智能化數字交通管理技術,優化運輸工具的實載率和運輸服務環節。加強公路建設用地和港口岸線管理,研究開發工程新材料、新技術、積極推進疏浚土、舊瀝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鋼材等建材的再生循環利用,積極推廣粉煤灰、煤矸石、礦渣等工業廢料在交通建設中的應用。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以港口為核心,以第三方物流企業為主體,以物流園區為依託,積極構建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平台、信息平台和政策平台。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二十九) 加大實施能效標識和節能節水產品認證管理力度。
加強對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開展專項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節能、節水和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規範認證行為,擴展認證範圍。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發改委
(三十) 加強節能環保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監管監察體制,加強節能執法機構建設。加快市、區(市)兩級環境監測和監察機構標準化、信息化體系建設。擴大重點監控污染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加強節能監察中心、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及環境監測站、環保監測機構、城市排水監測站的建設,適時更新監測設備和儀器,積極開展人員培訓。加強節能減排統計能力建設,充實統計力量,適當加大投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在節能減排工作中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七、 健全法制,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三十一) 加快節能法制建設和強化執法力度。抓緊完成《青島市資源綜合利用若干規定》修訂、《青島市資源節約條例》修訂調研和《青島市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立法工作。對2006年制定的節能檢查限期整改通知書和節能認定意見書,要抓好落實。組織對賓館飯店、寫字樓、大型超市等單位的耗能設備開展專項檢查,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重點企業持續開展節能監察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
(三十二) 加強煙氣脫硫設施運營監管。燃煤電廠必須安裝在線自動監控裝置,建立脫硫設施運行台賬,加強設施日常運行監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脫硫機組要與省級電網公司完成在線自動監控系統聯網。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脫硫設施的電廠要扣減脫硫電價,加大執法監管和處罰力度,並向社會公布。完善煙氣脫硫技術規範,開展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組織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三十三) 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監督。實行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重點監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實行向環保、市政公用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季報制度,限期安裝在線自動監控系統,並與環保和市政公用主管部門聯網。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區市要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區市,暫緩審批該區市項目環評。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
(三十四) 嚴格節能減排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監察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重點耗能企業和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的單位要公開曝光,依法查處。開設節能環保違法違規行為和事件舉報電話和網站,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建立節能環保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八、 完善政策,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十五) 積極穩妥推進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完善電力谷峰分時電價辦法,降低小火電價格,實施有利於煙氣脫硫的電價政策。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利用餘熱余壓、城市垃圾發電,實行相應的電價政策。合理調整原水和各類用水價格,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雨水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加大水資源費徵收力度。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徵收標準,將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適當提高COD排污費標準。加強排污費徵收管理,杜絕“協議收費”和“定額收費”。全面開徵城市污水處理費並提高收費標準,噸水平均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0.8元。提高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改進徵收方式。
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三十六) 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安排一定資金,採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節能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財政基本建設投資向節能環保項目的傾斜力度。改進和完善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繼續加強和改進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農業機械和漁船更新報廢經濟補償制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建委
(三十七) 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提供融資服務。環保部門要與金融部門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銀行企業徵信系統。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九、 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節約意識
(三十八) 將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每年制訂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主要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道,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採取的政策措施,宣傳節能減排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大力弘揚“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提高全社會的節約環保意識。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電局、青島日報報業集團、市文化局、市發改委、市新聞出版局、市環保局
(三十九) 廣泛深入持久開展節能減排宣傳。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水日宣傳活動。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開展經常性節能環保宣傳,廣泛開展節能環保科普宣傳活動,把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觀念滲透到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兒童的節約和環保意識。選擇若干節能先進企業、機關、商廈、社區等,作為節能宣傳教育基地,面向社會開放。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各區市政府
(四十) 表彰、獎勵一批節能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在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媒體宣傳節能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費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人事局
十、 政府帶頭,發揮節能表率作用
(四十一) 政府機關率先垂範。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建立科學的政府機構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制定並實施政府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積極推進能源統計和監測,實施能耗公布制度,實行節獎超罰。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要制訂和實施適應本系統特點的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方案。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體育局
(四十二) 抓好政府機構辦公設備和設施節能。分批完成政府辦公樓空調系統低成本改造;開展辦公區供熱、製冷技術改造,結合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對住宅區進行供熱計量改造;開展食堂燃氣灶具改造,“十一五”期間實現食堂節氣20%;凡新建或改造的辦公樓必須採用節能材料及圍護機構;及時淘汰高耗能設備,合理配置並高效利用辦公設施、設備。在市級機關開展政府機構辦公區和住宅區節能改造示範項目。推動公務車節油,推廣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加油制度。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各區市政府
(四十三) 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採購。認真落實《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和《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節能和環境標誌產品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節能和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範圍。對空調機、計算機、打印機、顯示器、複印機等辦公設備和照明產品、用水器具,由同等優先採購改為強制採購高效節能、節水、環境標誌產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