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混凝土協議
甲方:貴州九鼎車輛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輸混凝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無償提供乙方兩名駕駛員以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10m3,12 m3)各一台供應乙方使用。
2、乙方負責提供甲方所供兩台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在運輸混凝土過程中油料的添加。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己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止,共 天。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的兩台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臨時牌照及相關保險。
2、甲方在乙方規定時間下班后,車鑰匙由甲方自行保管。
3、甲方對兩台混凝土運輸車進行保養及修理。
4、甲方必須根據乙方要求,按量的完成相關運輸作業。
5、甲方工作人員在乙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簽定協議之日起,甲方將提供的兩台混凝土運輸車開至乙方的場地委託乙方妥善保管。
2、負責甲方工作人員在乙方活動期間的治安秩序及保障甲方工作人員的人生安全。
3、乙方有權對甲方活動內容及試驗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完成乙方提出的建議作出整改。
4、負責安排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裝料及目的地的指引。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協議規定內容完成相關作業,則屬違約,應給予乙方的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實際損失執行。
2、乙方未能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導致被盜,應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3、本協議確定內容,如需變更、終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協商確定,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
第五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貴州九鼎車輛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