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租賃合同(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繁榮市場,促進雙方企業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協商,達成營業用房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城新區營業樓一至二層(面積6500m2)及附屬磚混營業和辦公用房、營業設施設備租賃給乙方,房屋、設備狀況另附圖紙清單說明。
二、租賃期限:
1、從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給予乙方75天的裝修和籌備期,這段時間不計算租金。
2、租賃期限為壹拾壹年,即從**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止。(具體計費日期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補充協議)。
三、房屋租金分兩段計算:
1、一至五年(20xx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萬元(¥***萬元);
2、六至十一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萬元(¥***萬元)。
四、付費方式: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第一年租金***萬元(¥***萬元);
2、以後各年度的租金分兩次付清,每年元月、七月各付當年租金的一半;
3、乙方向甲方付租金,年初一次不得延遲至當年一月三十日以後,年中一次不得延遲至七月三十日以後,若延遲期在30天之內,甲方每天收取應付租金3‰滯納金;若延遲期在30天之外,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其它事項:
1、甲方應保證上述標的物產權清晰、資產完整,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人出讓或抵押上述標的物時,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書面說明,並保證受讓的第三人繼續與乙方履行本合同至期滿,否則,甲方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同時承諾乙方有優先受讓和租賃權。
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簽署移交清單移交上述標的物,移交的標的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建築主體及附屬物完好,可正常使用,無安全隱患、缺陷。
②水、電已全部進入室內,並可按需正常使用。
③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大型商場消防設施的規範要求,並已取得消防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合格文書。
④一至二樓人行道電梯兩部和中央空調系統可正常使用。
3、本合同期滿解除時,乙方應以返還清單方式按上述標準向甲方返還標的物,但因正常使用年限報廢和折舊、自然損毀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電梯、空調、水、電移交時,必須保持正常運轉。
4、甲方應保證上述營業用房具備330千/小時的供電量,食品店乙方營業所需的正常用水用電,如出現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用水用電不正常導致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5、該營業用房投入使用后,乙方自行負責水電費、人員工資和相關營業稅費,房地產相關稅費則由甲方承擔。甲方可代收水電費,水電費按相關部門對該標的物水電使用的實際收費標準計算。
6、在不影響建築主體結構的情況下,乙方自行負責裝修裝飾,合同期滿,裝修裝飾由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7、乙方的營業設施設備,其產權歸乙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安排好大型設施設備的室外安裝空間,並負責處理相鄰權的相關問題。
8、乙方如經營困難或其他原因需提前退房時,需提前一年書面通知甲方,但必須交清當年全部租金。
9、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協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因政策變化變化及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終止本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12、在經營期間因空調、電梯、水、電出現了故障、損壞,乙方無條件予以修復,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若某一方違約,賠償對方違約金伍拾萬元(¥50萬元)。若甲方違約,還需賠償乙方固定資產投資未使用年限的折舊。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后,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閑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