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裝飾工程分公司
乙方:**快順有限公司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的有關規定,雙方就**魯台經貿中心--會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乙方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操作規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關於外地來城務工管理辦法和公司的勞務用工制度,堅持先辦合法手續後用工的原則,嚴禁私招亂雇及使用童工、殘疾人員。
3、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專職安全文明施工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複印件報予甲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護目鏡),違者視同無證操作。
4、乙方進場前,必須按照《**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報送甲方。
5、乙方根據現場的施工人數合理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員。安全文明施工員要全脫產,人員要固定,並於每日在項目部報到,統一管理,佩帶公司統一袖標上崗巡查。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各項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以及本隊人員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並跟蹤落實,做好記錄。
7、乙方對在施工過程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發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自行搭設的固定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必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現場機、電、架子以及各類防護設施設備嚴禁隨意拆改,確實需要改動時,經項目部及相關人員同意,交由專業人員實施完成,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施工完畢后,應將拆除的安全保護及時恢復,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10、乙方應自行負責為所有施工人員辦事各項保險(包括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人員職責:
1、現場乙方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私拆該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電防護設施。
3、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件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拋、防止物體批擊傷人。
4、施工現場所有機電設施和機械設備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經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並有專人看管。乙方若無專職電工必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專職電工操作和指導,不聽勸導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擺放,嚴禁超高,材料擺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三、事故處理:
1、由於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事故,乙方應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甲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於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由乙方自行處理。
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如有違反或拒不執行的,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造成重大損失及人員傷亡等一切後果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