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政協議
甲方:
乙方:
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中的廉政建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違紀、違法和不廉潔問題的發生,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接受各種名義的好處費。
2、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組織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3、甲方工作人員與乙方應當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
4、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推薦和介紹自己的親屬、朋友從事與乙方有關的材料供應、設備租賃和勞務人員就業等經濟活動,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和方式在乙方獲取經濟報酬。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通過正常信息途徑與甲方保持正常的相對業務工作關係,不得為了謀私利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
2、不得邀請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變相進行拉攏關係或贈送好處費。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接受甲方親屬、朋友從事和參與自己勞務範圍內的任何經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員親屬、朋友無償提供交通工具、宴請和娛樂活動。
4、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勞務分包、勞務計量、材料供應、工程質量處理等問題私下商談或達成默契。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以及上述未列出但符合廉政建設要求的各種規章、規定。如有違反,由有關紀檢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是勞務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務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 現場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