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做對了
今天放學回家,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感覺到我的腳踩到什麼東西了。我把那個東西撿起來一看,原來是一隻手機啊,有人還在不斷的向這隻手機打電話。就在這時,我想起了老師對我們說的一句話:做為一個少先隊員,撿到了別人的東西不能佔為己有,要找到失主交還給失主。
於是,我決定在撿到手機的地方等失主來拿回自己的手機。可是,我等了很長的時間也不見失主的來到。我有點想放棄了,我看着自己面前的紅領巾,心想:如果放棄了等待失主,那麼失主又會怎樣的着急呢!但是,我該怎麼辦呢?就這麼在這裡乾等下去嗎?就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一對非常着急的夫妻向我走了過來,問我:“有沒有看到一隻外殼是銀灰色的手機,還有人在不斷的向手機打電話?”
我看了看手中的手機,和她描述的一摸一樣。然後,我讓她看我手中的手機,問這位阿姨:“這是你要找的手機嗎?”那個阿姨激動的說:“是的,是的!這個手機就是我要找的手機。”於是,我就把手機還給了這對夫婦,我還為了以防萬一叫那對夫婦給這個手機打了一個電話。確認這個手機是他們的之後,我就把這個手機還給了他們。他們為了感謝我為他們找回了手機,還給我一百塊錢表示感謝。但是,我沒有收他們的錢,還對他們說:“不用了,這是做為一個少先隊員應該做的!”那個阿姨還問我:“你是哪個小學的?”“做好事,不留名。”我對阿姨說。阿姨見我這麼執着,也就不再多說什麼了,說了聲謝謝就走了。
做完這件事後,我覺得這件事我做對了!
五年級:街頭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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