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真快啊!轉眼就是我十歲的生日了!
早晨,我剛睜開眼,小鳥就在樹上“嘰嘰喳喳”地叫了,太陽公公高高地掛在枝頭盈盈地笑着。它們好像知道這是個特別的日子,為我慶祝呢!
我穿好衣服,轉頭一看,只見床頭整整齊齊地放着一本《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和一塊巧克力!我驚訝得睜大了眼睛,爸爸媽媽什麼時候放的?媽媽怎麼知道我最喜歡這兩樣東西的?一大串疑問像賽跑似的跳了出來。
“媽!”我衝到爸媽的房間里,急切地問道:“媽,你怎麼知道我想要這本書的?”“你呀,真是的。你心裡想的啥,我還能不知道?”媽媽一邊說,一邊用手指輕輕點了點我的小腦袋,笑了。
我突然明白了。原來,上次我和媽媽逛書店時,《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闖進了我的視線。簡單地翻閱一遍后,我便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想買。但一想到媽媽已經為我買了這麼多書,為我的學習花了這麼多錢,我那張開了一半的小嘴又合了起來。我並不知道,媽媽已經讀懂了我戀戀不捨的眼神,看透了我的心思。雖然沒有說,但她卻記在了心裡,準備把它當作生日禮物送給我。想到這兒,我突然感到媽媽那麼愛我,關心我,時時刻刻都為我着想。而我呢,平時還經常發脾氣。我心裡一下子就覺得很內疚,鼻子一酸,差點哭出來。
這書不是什麼奇珍異寶,也不是什麼好玩的遊戲機,但它飽含了父母對我無盡的愛。它永遠都是我人生中最棒的禮物!
上海閔行區明強小學五年級:陳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