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就是女人的生命,她已經失去了了家庭,她不能再失去兒子。為了奪回兒子的監護權,女人決定打官司。她拋出自己的底線:只要兒子判給自己,其它什麼都可以不要。
開庭那天,男方說女人身體差,不宜帶小孩,並拿出她以前的住院病歷當物證。女人出示前幾天某大醫院開具的體檢結果,駁倒了男方。他又說女人欠巨額外債,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兒子。女人馬上出示男方惡意轉移遺產、轉嫁債務於自己的商務調查函。又依次越過了他的陷阱。
激烈的唇槍舌戰,拉鋸式的辯論,女人一直佔上風。男方見勢不妙,使出殺手鐧:女人經常打罵兒子,對兒子造成巨大傷害。兒子不願和她生活,只想和我在一起。
審判長傳他們的獨生兒子到庭做證,法警走向證人室,準備請那小孩出庭時,女人的臉由紅變白,又由白變紫,忽然,她“霍”地站起來,大聲宣布:“審判長、審判員,我——撤訴!”
女人掩面大哭。跑出了法庭。
事後,有朋友問女人:“你真的虐待兒子嗎?”女人無力的搖搖頭:“我愛我的孩子,怎麼可能虐待他?”
朋友驚詫了:“那你為什麼要放棄?”
女人說:“我孩子膽小,一旦出庭作證,必然心靈受傷。我怎麼忍心......”
一個撤訴的女人 標籤:女人作文 一個堅強的女孩作文 一個被詛咒的女孩作文 海的女兒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