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最開心的事,在我的記憶長河中,我最開心的事還是那場令人樂以忘憂的槍戰。
那是在二年級時,我與我的小夥伴們每個人都有一把玩具槍。每到周末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我們都會舉行一場槍戰。在我們舉行槍戰的“戰場”上,既有高大的冬青樹,也有矮小灌木叢。灌木叢是我們隱蔽、瞄準、射擊的好地方,人在灌木叢中隱蔽性極強,密密麻麻的灌木叢的把你遮得嚴嚴實實,對方很難發現你,即使看見了你,灌木叢也會替你把子彈擋住,你也會安然無恙的。同時,灌木叢也是生產野果的寶地。這野果可以被我們當成武器來攻擊對方。野果有稜角,打在人身上,會感到疼痛。
一個星期五下午,我們放學回家后,就各自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玩具槍,進行槍戰。我們首先分成A、B兩個隊。每個隊三個人,A隊由李澤陽、汪傑鳴和方浩天組成,B隊由我、汪龐博和吳少罡組成。A隊在花壇上面,花壇位置在“戰場”上是最高的,上面只有稀稀疏疏的灌木叢,還有幾棵玫瑰和桂花樹。B隊在花壇下面的一個小平台上,位於灌木叢和冬青樹之間。這裡的灌木叢很密集。
槍戰開始了,我躲在灌木叢中。我想試試自己的槍法如何,就瞄準那棵桂花樹,“嘣”的一槍射過去,正中樹榦。哈,我還是個神槍手呢!我暗自高興。我隨手一摸口袋,這下糟了,子彈不到十顆了,沒有子彈就不能攻擊別人了。我一看彈夾,彈夾里已經沒子彈了。我心急如焚,心想:“我的子彈所剩不多了,一旦用完,就要‘退伍’。真是倒霉,我怎麼忘了帶子彈呢?否則的話,你們一定會被我打得落花流水,抱頭鼠竄的。對了,還有野果,野果也可以當武器嘛,我怎麼忘了呢。”想到這,我又高興起來。我掏齣子彈,把所有的子彈全部裝進彈夾里,立刻動身去摘野果。我俯下身子,向野果密集的地方走去。看着這麼多的野果,我高興極了:“這麼多野果要是全部摘下來,來個‘天女散花’都不成問題了。到時候,你們不個個都鼻青臉腫的,才怪呢。”想到這裡,我情不自禁地站了起來,突然,一粒子彈命中了我,還好,不是太疼。我慌忙俯下身子,摘起了野果。不一會兒,我就摘了一大堆野果,把它們放在自己的口袋裡。稍不留意,頭就抻出了灌木叢,於是,我就向花壇上瞟了一眼,發現他們正向我瞄準呢,我不由得嚇出了一身冷汗。我從口袋內抓起一把野果向他們扔去。在他們躲閃過程中,我方隊員趁熱打鐵,分別向他們射出了幾顆子彈,哈哈,李澤陽和汪傑鳴被射中了,不過,方浩天還沒有中彈。我跳上平台,拿槍對準方浩天,剛準備射擊,無意中發現了平台上有幾顆子彈,也就沒瞄準,直接向方浩天射了一槍,也不知道打中了沒有,就轉身撿子彈。這時,有顆子打中了我,我很生氣,決定反擊。我跳下平台,一看我方兩名隊友都躲在樹后,也不管他們了,我扳動板機,把所有的子彈都要射向方浩天。“耶,射中了。”我高興地叫了起來。
戰鬥結束后,我們開始評選“炮灰”和“神槍手”。由於我被射中的次數和被我射中的人數都是最多的,這兩個稱號都被我據為已有了。我們樂呵呵的散去了。但我還樂在其中。
這件事雖然已經過去多年了,但每當想起這件事,我都會開心的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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