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這座小城的路上,你會發現總有一個衣着寒酸的人蹲着,好像在尋找什麼。
你會以為他在尋找某個富商無意掉落的金幣或者是一小塊發霉了的麵包塊,然後為了證實自己這種想法,走過去問他在尋找什麼。
他會告訴你,他在尋找童話。
那個“他”不是別人,正是我。
(白雲飄飄網網整理)
我的職業是童話作家,你願意也可以這麼叫我,作為一個“作家”,我沒法不寫點東西來維持我的名號;作為一個人,我也沒法不為柴米油鹽發愁。童話喜歡在大街小巷裡跑來跑去,我得想辦法捉到他們,把他們變成文字再賣給報社或者某某雜誌換取一定的稿酬,來維持我的名聲和生計。
現在我蹲在馬路邊的樣子一定很落魄,對吧?我已經有74天沒有捕捉到童話,他們已經有74天沒有出現在我的視線里了。在第63天的時候我開始憎惡這些跟我玩貓捉老鼠的遊戲的童話,我需要錢!錢!
百無聊賴之餘我開始在馬路邊的沙地上塗鴉,很快勾勒出一個加勒比海盜的形象。我承認,我勾畫的時候並不特別認真,他的左手不是一把銳利好使的鐵鉤,而是一隻圓圓的小手,甚至圓得有點畸形;他沒有眼罩,代之的是一隻有雙眼皮的卡通眼睛,不過也好,他有兩隻眼睛能看到這個世界——至少比一隻眼好。
我正準備用腳底抹去這個醜陋無聊的小東西時,發現他的眼睛竟然在骨碌碌地滾動,胖胖的手指一個個脫離地面。最後,他整個人都脫離了地面,立了起來。就像一片沾了水的樹葉從白紙上分離出去那樣。
我痛悔自己剛才話的為什麼不是童話而是海盜。海盜充其量只對礦工有用——他們可以從海盜的口中知道某批金礦的埋藏點,藉此發一筆大財。除非我馬上改行,否則這東西對我的價值只是零。
我把目光集中到那根木棍上,說不定這根看似普通的木棍能給我帶來什麼幸運。我捏着那根棍子在沙地上瘋狂地畫著童話童話,可這幾個奇形怪狀的小圖案似乎根本沒有賦予生命,冰冷的沙地用一種近乎機械的聲音對我說:“你——做——夢。”
我報復似地用腳底抹去這些無聊的東西,轉而把目光轉移到這個蹲在旁邊好奇地看着我的海盜身上。他並沒有因為我對他長時間的視而不見而生氣,他起身謙卑地對我行脫帽禮,對我一字一頓說:“尊敬的主人(我當然有點點吃驚,不過一想,是我把他畫出來的,當他主人也是理所當然)——我是您卑微的僕人——弗斯。”
我最開始還開心了一會,但冷靜下來就開始發愁了,弗斯是個人,我必須在他身上投入的費用,對我這個連自己生活都成問題的人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還有可能要給他辦戶口證,這樣還要給一些什麼什麼官送一些厚禮……
於是我也沒再搭理他,撇他在一邊,不再注意他,蹲下顧自等待童話出現了。
他只是安靜地在我旁邊做着,模仿我的動作蹲下,真是個單純的海盜。
這時候一隻童話匆匆奔過。
我就像一隻餓虎看到一隻奔過的兔子一樣撲了過去。
抓住了!!!
童話在我手裡掙扎,我一把把它塞進衣服口袋,按上扣子。
成功的快感一下塞滿了我整個毛孔。我繼續蹲下盤算怎麼花那筆稿費。
弗斯在一邊看着這一幕,若有所悟。
我正準備起身回去的時候,弗斯走過來,對我說他可以幫我捕捉童話。
第一秒。驚愕。正在懷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因為太過興奮而出現的幻覺。
第二秒。驚訝。血液急急地奔走相告。
第三秒。驚喜!!!我大叫一聲:“太棒了!!!”這聲音可能太過響了,把路人的眼球全吸引過來了。我怕被別人發現一件珍寶似地拉着弗斯就跑。
從此以後,正如你們所想,我用弗斯捕捉來的童話換來了一疊又一疊花花綠綠的鈔票——弗斯每天都內帶三到五隻童話回家。我更喜歡把變成文字的童話送到商業性質的文字刊物那裡,因為那裡有更豐厚的稿酬,要是能使審編的眼珠子放點光的話更好,我會被炒紅也說不定。
於是我一步步地靠弗斯捉來的童話實現着自己的夢想。
可是那一天,毫無徵兆的,弗斯沒有帶來童話,而是撿來一堆破破爛爛的易拉罐什麼的。我正準備沖他發上一通或,他全搶在我前頭對我匆匆忙忙地說:“又有一個人把我畫了出來,我得趕過去為他效忠了。”接着,他把那些垃圾扔在地上,用那香腸樣的食指在空中劃了一個圈,踩着那疊垃圾一頭栽進那個圈裡消失了。
愕然……我的童話,我的鈔票,我的名聲……
(白雲飄飄網網整理)
我依舊很長時間沒能尋找到童話,無聊的時候會蹲在原來的那片沙地上,用小木棍一遍一遍地描畫著弗斯在我記憶中還殘剩的形象,可是越畫印象越模糊,直至弗斯的樣子已被我忘透……
我失去了最珍貴的東西,比名聲鈔票童話還要珍貴……
我知道自己也成了一個童話——一個悲劇童話。
[某豬打得好累啊~~~~~~~~~知道這類幻想雜誌是不會錄取的...但給個鼓勵總行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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