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年級的時候,從同學那兒借讀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名叫《魯濱遜漂流記》。
《l魯濱遜漂流記》書的內容是一個人,名叫魯濱遜,在一座小島上生活了28年。在那地方,他養了一隻可愛的鸚鵡,孤獨的時候,就和鸚鵡說話。後來又救了一個野人,教他說話,救他的那天只好是星期五,所以給他取名星期五。
在這本書中,我非常敬佩魯濱遜,又敬佩星期五對魯濱遜的忠心不二,使我很感嘆,我覺得魯濱遜是一個有大無畏冒險精神的人。在我的腦海里,他的衣着應該-是這樣的:身着羊皮短衣短褲腰間別一把小據,一把斧子,肩上掛着彈藥袋子,背上背一個筐子,掛着一隻鳥槍,頭頂撐一把羊皮傘······我真的希望自己像魯濱遜那樣,一個探索者,一個發明家,一個善於創造性勞動的人。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一個具有大無畏進取精神的人,在惡劣的情況下,也會是一個成功者。這本書告訴我們:要學會生存,
學會堅強,不畏懼困難勇於探索創造,不向命運低頭的道理。
難道這本書你不該讀嗎?
讀《魯濱遜漂流記》有感 標籤:讀《魯濱遜漂流記》作文 《魯濱遜漂流記》作文 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作文 讀魯濱遜漂流記有感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