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換了一位老師叫譚雅。它規定“寫字”課必須帶毛筆,墨盒和紅模字紙,但經常有同學不帶,致使“寫字”課無法進行。譚老師火了,宣布說再有人不帶上述文具來上“寫字”課,便到教室外面站着去。
才剛剛訂了規矩我就犯了規,等想到這一節是“寫字”課時,就上課了,回家取已經來不及了。我心驚膽戰,面如土色。譚老師,來到講台上說:“都帶筆墨紙了嘛?”
我和一個小女低着頭站了起來。
譚老師皺着眉頭看着我們,她問:“你們說怎麼辦?”
我流出了眼淚最可怕的是我姐姐也在這裡上學,如果我在教室外邊站着了,這種奇恥大辱就會被他報告給父母……天啊。
然後,我的同桌說:“他是個好學生,我替他站吧”我說:“好!”
老師無奈的點了點頭說:“好吧。”
事後他把我找到辦公室,問道:“當她說他出去罰站而你不用站的時候,你說什麼來着?”
我的臉一下就紅了,我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這是我平生收到的第一次最深刻的品德教育。不受教育,一個人會成什麼樣呢?
四年級:廖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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