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廣告時代已經呆不下去了,決定去“顛倒時代”找表哥玩。
乘飛機三十八個小時后,我終於在“場機”的顛簸下着陸了。一下飛機,我就急不可待的向表哥家走去,向他訴說“難言之隱”。
街道上,沒有一個人在鍛煉或上學。聽說這裡是早上睡覺,晚上出來的。(是不是像貓頭鷹?)好不容易碰見一個人,走近一看,一個身材魁梧的、胸戴“察警”字樣的人出現在面前。“原來是警察叔叔,你好呀!”我正要和他我手,他卻用左手掏出一把刀,惡狠狠地說:“來出拿錢把!”天哪,這是哪國語言哪!我怎麼聽得懂?可一見他那惡狠狠的樣兒,像要把我吞了似的。橫來豎去翻譯了了半天,終於弄懂了“把錢拿出來!”警察還搶錢?我一頭霧水。就在這時,一個穿黑衣的男子走了過來。“察警”叔叔立刻就跑,但最終被黑衣男子抓住了。我以為他是便衣警察,一個勁地向他道謝:“謝謝你,警察叔叔!”不料他卻說:“我是小偷,不是‘察警’,‘察警’是違法的!”說罷,就把“察警”叔叔帶走了,只剩下愣愣的我。
在去表哥家的路上,還遇到了許多新鮮事:如魚在天上飛啦,鳥在水裡游啦;老鼠吃貓啦,蝦米吃魚啦;男人穿裙子,女人穿西裝。最後終於到了“63號區園花江小”,也就是表哥的家。不料他居然正在向他的媽媽撒嬌要買裙子。噁心透底的我一溜煙兒跑了回來,對着垃圾桶大吐。
唉,何處是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