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兩天起,我右手的無名指就開始有點疼,指甲邊的肉變得紅紅的。我沒放在心上,想着手指上的事情有什麼大不了的,過幾天不理它就會自己好了。可是我卻想錯了。
直到昨天晚上我才不得不開始重視它,因為不知不覺中,無名指已經腫的像火腿腸,還有一種火辣辣的疼。等我觀察的時候,發現指甲邊的肉有一點白的的膿,哎呀,難怪這麼疼了。不想去醫院,就拿着一根細細的針,想戳破它把膿擠出來,誰知手一碰就疼,一個小時下來,都沒有扎破。算了,還是明天乖乖的看醫生吧。
今天早上到了醫院,醫生看了我的手,又聽了我的敘述,連忙說:“還好你自己沒扎破,不然發炎更加嚴重,手腫的會特別厲害。早點來就好了,這下受罪了吧。你這要吊鹽水消炎。等過幾天,膿長成熟了,我還要用針給你引流,那樣才能好啊!”
天啊,我感覺整個人都嚇壞了。十指連心,疼啊!唉!小病不能拖,拖來拖去成了大毛病,吃苦受罪就在所難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