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我有事外出,剛一走到樓下,就有一隻黑白花紋的流浪狗飛速地朝我沖了過來,我來不及閃躲,被它咬了一口,我疼得哭了起來,爸爸媽媽嚇壞了,抱起我就要帶我去醫院。
可外婆卻拿起電話打了110,知道了這件事後,鄰居都說:“這種事情,民警不管的。”可不一會兒,110的警車就到了我家樓下,外婆皺着眉頭把事情陳述了一遍,並憂心忡忡地對民警說:“我知道這種事情不應該麻煩你們,但是萬一這條狗有狂犬病,再到處亂咬人怎麼辦?”民警一聽,立刻應和道:“阿姨,你說的對,我們首先要找到這條狗。”說著,她立馬掏出手機,通知附近值勤民警。不一會兒,所有的民警都出動了,他們分散在小區四周尋找那條流浪狗。那條狗被抓住了,那位民警阿姨又打電話聯繫寵物醫院,急於想知道這條狗有沒有患狂犬病。並立刻派人把我送去了醫院。後來聽外婆說,還好這條狗沒有狂犬病………
雖然虛驚一場,但從這件事情中,我卻看到了作為一個社會公民應有的責任心。事情發生后,外婆首先考慮的是他人的安危,生怕這條狗再傷害他人。雖然這件事不在民警的職責範圍內,但他們急人所急,為民解憂。這些優秀的品質怎麼不值得我學習呢?
上海市市光學校六年級 孫韞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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