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是一個很簡單的過程,忘了也就沒了,彷彿它已不存在這世上,可當我翻開記憶的頁面時,卻總是發現,那些人,那些事,一直在我腦海定格,已經有了它固定的位置,取代不了。遺忘了許多東西,當我沿着記憶的長廊慢慢遊走,尋找,去觸摸那些塵封的記憶時,換來的是指尖厚厚的灰塵。既然遺忘,我嘆息,於是轉身,留下那些被遺忘的記憶。
然而想要遺忘一些事情,沒有我想象中的簡單,似乎很困難。比如被羞辱,比如出醜等等,那些不美好的記憶,死死卡着我的脖子,一想起來真是難受。想要忘掉沒有這麼簡單,像污點一樣粘在潔白的記憶之紙上,除非換一張,否則永遠停留在那裡,可我哪裡捨得換掉,因為那張紙上,不光有污點,還有美麗的色彩。
我不喜歡遺忘,我喜歡懷舊。在暖暖的下午,當陽光照進房間的時候,就抱着腿坐在椅子上,斜着頭整理寫過的那些還沒有寄出的信,收到的信,還有很多很多東西,比如好友送的東西,比如曾經旅遊時買的紀念品……我的腦海里就會浮現很多很多東西,心血來潮的話就打個電話給死黨聊天(一般她是會直接說拜拜掛掉~懶豬正睡睡呢),要不然就是寫一寫亂亂的咚咚。幸運的話,我會很開心,晚飯和老爸老媽 多說一些笑話什麼的。(寫到這,好像有點離題了~)
死黨剛打電話興奮地說:“哇塞!我收到你的郵件了耶!”我正疑惑最近都沒發什麼郵件啊,就聽到那個傻瓜的聲音:“是2005年的哦!”終於記起來,我給他申請郵箱的時候發了封郵件給她,後來在節日里或者什麼有興趣的時候接連給他發了幾封賀卡,可是,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我都忘記了,而我的兩位白痴死黨,一位在前天,一位在昨天,都很開心我給他們發了郵件。在一年後的現在,記憶之門再次被打開。
對於遺忘,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而我印象中的遺忘,就是那些等待再一次被翻開的,記憶……
(讀搖搖欲墜的《遺忘》后,有感而發,也是第一篇自己想寫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