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是國慶節,因為我們的作業很少,沒事幹,所以我決定給媽媽打工。用打工賺來的錢去買我心愛的東西--水晶彩筆。嗯,就這麼決定了!
我跑去陽台,給正在澆花的媽媽說:“媽媽,我在這個星期內,可以給你打工嗎?因為我想買水晶彩筆,雖然這個東西的價格對於我來說不是一個天文數字,但是我想通過我用勞動賺來的‘第一桶金’來買它。行嗎?”媽媽立刻停止了澆花,沉思了一下對我說:“你想打工可以,那就包下家裡的清潔衛生吧,但是在打工期間損壞東西,就要從你的‘工資’里扣除。”我連忙點頭答應了。
第二天一早,我先整理好自己的事,然後把吃完飯的碗筷收到洗碗池裡,滴幾滴清潔劑,把袖子挽起來,一副信心百倍的樣子。洗着洗着就覺得手臂越來越酸痛,可碗還沒洗完呢,“唉,還是算了吧,何必找這些苦頭吃呢。”我一邊說一邊走出廚房,剛一走出廚房,心裡就想起了我的水晶彩筆。不行,再忍一忍吧,幾天就過去了,水晶彩筆就要到手了。於是我又走了回去。洗完碗過後,我又開始掃地、拖地。有些地方,不論我多麼使勁,都掃不幹凈,也拖不幹凈,真是傷腦筋啊!這下,我終於體會到媽媽幹家務活的辛苦了。我決定,不要這份報酬了。
一周就這樣過去了,到領“工資”的時候了。媽媽拿着錢包走過來:“這是你這星期的工資”,說著從錢包里掏出錢來。我突然說:“媽媽,我不要報酬了,因為我這才知道你幹家務是多麼的辛苦”
給媽媽打工,收穫的不是金錢,而是堅毅的品質和正確的名利觀。
給媽媽打工 標籤:和媽媽打羽毛球作文 打工作文 打工記作文 寒假打工記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