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語文卷子發下來了,我一看,一個紅紅的78,媽媽對我的要求卻是100分,我在班上一向都是考第一的,這次卻是倒數第一。
放學了,班主任把我拉進辦公室,“張晶翼!你這次考了倒數第一!我要找你家長!”我一想,什麼,找家長,那不就是要了我的命嗎?等辦公室里的老師都走了,這時,媽媽來了,她生氣的說:“和我回家!”
回家后,媽媽對我說:“把外褲、內褲給我脫了!”我沒動,媽媽強行拔下了我的褲子,把我拉到陽台上,我想,她頂多用手打吧。可媽媽卻去那什麼東西,“不好!是家法!”看來我這次大劫難逃了。媽媽說:“以前你還小,現在你長大了,該用家法了!”媽媽指着那長凳對我說:“給我趴下!把屁股撅起來!”我只好乖乖的趴在那兒,把屁股撅得高高的,我家的家法是用上好的竹子做的戒尺,用來打屁股是挺疼的。“我們家的規矩你懂的,100分,少一分,2下,一共是44下。”我還沒反應過來,戒尺就落在了我小巧的屁股上,哇!我叫了起來,我的叫聲,打擾到了隔壁的同學鄰居——王伊桐,他可是我的死對頭,我這幅模樣,讓他看到了,羞死人了。44下終於打完了,媽媽說:“事情還沒完呢。”媽媽把我拉到客廳,說:“褲子不準提,站在角落1小時,好好反省反省,動一下,屁股10下。”好多同學在窗戶看我光屁股罰站,我好不知道。
那次教訓讓我的分數幾乎每次都是滿分,可是,第二天我哪有臉去上學啊?
三年級:張晶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