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奮
今年學期結束,我獲得了“學習勤奮之星”,得到獎狀,我有兩種感覺,其一是虛偽,期而是勉強,我勤奮嗎?我感覺這張獎狀里更多的是虛偽與勉強,可能我原來就不該得到獎狀,可能鄧老師看在我的面子上,勉強看在我的作文引用得較多上,給我了一個勤奮,可我不相信,對我來說,我這一學期根本不勤奮,就拿97分來說,鄧老師也知道的,林涵也知道的,他們各知道我犯了一個錯,我就是死要面子,一個是《珍珠鳥》課文填空,“把燈繩撞得來回晃動”我寫成了“把燈繩撞得晃來晃去”,還有一個錯別字,這就是錯,可我不敢提出,這就是虛偽,錯了不敢改,錯上加錯,鄧老師還表揚了我,那時我的心彷彿被千萬根針扎,我還讓林涵保密,我真是蠢!我耳朵邊又想起了劉德華的《悟》“在牢的謊言,卻逃不過天眼。”我為什麼會沒有那一課,因為把語文書丟了,把語文書丟了就代表對書不重視,為什麼沒有那一課,因為書是借的,為什麼書是借的,因為我不想做筆記,做題,這就是勤奮?這是我又想起文中的一段話:別人花一個小時做的,他花三個小時,下功夫比別人多三倍。而且他為了《世界第一等》學說閩南語。我呢?倒成了:別人花一個小時做的,我花半個小時,下功夫比別人少一半。另一半呢?上課做!跟高揚沒兩樣,還不如人家。我真想對自己說:“別以為你的英語好,你在作文里批評過啃老本的人,你不就是一個!”偏要到英語老師將辭典與卷子收走後在苦苦哭着求情,說下次不敢,下次真不敢了嗎?人家英語 老師在報聽力時,我卻在寫筆試,人家還客客氣氣地說:“我知道你厲害的!”我笑笑,幹什麼,千方百計再做,做得快有什麼用,還不是照樣錯一大堆,那次的八十幾分給對了,看我,都什麼人,虛偽的高分記下,真實的低分卻忘掉,而且為一兩份計較,鄧老師說得太對,幹嗎要給我找借口,不要找,誰叫我寫成散文,鄧老師說我太懶散了,所以才會寫成散文,看,這勤奮二字中還不是充滿虛偽與勉強。在英語老師說李瀟越看答案的時候,其實我也愧疚,我還不是看了答案,為什麼要看,還不是因為懶,覺得自己沒什麼可做的,這叫什麼勤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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