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據為己有。” 我對這句話印象很深。
今天中午,我到姑奶奶家做客,過了一會兒,姐姐也來了,她激動得對我說:“婧婧,今天我在路上撿到10元錢。”我第一句話就是:“你有沒有交公?”姐姐若無其事地說到:“沒有。”“我才不交公呢,交給了老師,老師也會貪污。”其他客人們聽了都哈哈大笑。
在回家的路上,媽媽問我:“假如是你撿到10元錢,你會怎麼做?”我立馬回答道:“肯定是交給老師唄,我們老師可不會貪污的。”媽媽表揚了我,並且說:“在學校撿到要交給老師,在大街說撿到你會怎麼辦?”我說:“在大街上撿的跟學校沒關係,但我又不能交給警察,他們拿到很可能拿去買煙抽。”媽媽說:“本來交給警察也是可以的,但警察收到錢要出具收款收據,否則不符合程序。小數額的你可以先收到,以後有機會捐出去,因為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據為己有。大數額的你怎麼辦呢?”“那就要貼失物招領了。”我回答道,“但是又要防止冒牌貨來領錢。”於是我和媽媽探討了許多防止冒領的辦法,我受益匪淺。
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據為己有,這句話我終生難忘。
難忘的一句話 標籤:難忘的一句話作文 我最欣賞的一句話作文 媽媽的一句話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句話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