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
原來各地的警察都一樣,也終究是吃白飯的,小偷抓不到一年破不了幾個案子,連個相機也找不到。我的萊卡說不定已經被某個興沖沖的拾荒者撿了去當廢品賣了,或者掛在胸前當作權貴身份的象徵。我真想哭。
那個在火車站偶遇的林瀟寒一直窮追不捨,說要帶我去池市最好的商廈買一款新的相機。
其實就是土坯的四層樓,暗黃色的泥牆固執地簽上整齊的玻璃磚,光線像迪斯科里的玻璃球投在地面上。我想起兒時鄰居家暴發戶老王像油炸大便一樣色澤的皮膚上掛着琳琅滿目的綴飾。
小城市嘛。
林瀟寒一路狂聊,都像耳邊風繚過。我唯一抓住的重點的句是,“我付錢。”
二十一世紀的男孩子要有錢,女孩子更要現實。尤其是出門在外沒人照看四處遊走沒有經濟來源的女孩子。
除了他的姓名以外我一無所知,也沒興趣知道。倒是想問問他那印着青鳥的體恤衫是從哪裡買的,並想告訴他帶有商業目的的物品只會玷污了那青鳥。買的人只是圖個好看,圖個時髦,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
他手指櫃檯上SONY、尼康、奧林巴斯、佳能,說“你選吧。這個地方反德崇日,所以沒有萊卡。”
最後我捧着一個不知名品牌的傻瓜相機走出黃泥里嵌金子的商廈。
突然閃出個很悲哀的想法——忘記過去,做一個不識人煙傻子。
算起來,距離十五歲賭氣性離家前我爸送萊卡作為禮物已經一年了,我也奔走了一年。起初有一萬塊錢的資本現在已經賠到了二百元,噢不,應該是一百九十,歸鳥旅店裡耗費了十塊。
終有一天我會輸掉全部,所剩無幾。
但是仍然要義無反顧地走下去。陳砂沅已經沒有退路。
如果我沒有說清出走的原因那是我的失誤。家庭矛盾。吵架。分居。出走。一去不回。這套詞語已經成了經典路線,誤了多少青春的壯言豪語。不過是骯髒外表上塗得一層金,撣一下就散落滿地不可收拾。
但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
那個名叫楓逝的少年很不合乎情理地出現在我十五歲的生命中。然後猛然佔據我的一切思緒。當然,這一切都是在黑暗中燃燒的念頭,沒人知道。
他曾經送給我一個彩陶玩藝兒,一隻籠子里向外張望的青鳥。他說,這就是你。
我說我很快樂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他笑了,然後留了一個電話號說。想通了就到池市去找我。
我就是這樣上鉤了。和父母的矛盾只是導火索,真正的原因是楓逝。去過那種小說里度過的浪跡天涯的生活。
楓逝。楓逝。像風一樣消逝。
我想我有足夠理由去恨他,但更多還是恨我自己。那電話號已經報廢。出走後我一直沒有遇見他。直到那天——
在前往池市的火車上碰見那個叫囡囡的女生,一頭的煙花燙,說話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就像是楓逝會喜歡的類型。就像是一年前的我出走前的另一個縮影。然後她的手機里傳出熟悉的男聲,只是年隔太久,我有些憶不起。
買完相機之後瀟寒回家了,我騙他說我會在池市停留一段時間,並給了他一個假電話號。事實上通達另一個盲目的地方的列車就在這晚,明天過後,沒人會記得我,沒人會記得我曾經來過。
無聊之際我又回到青鳥廣場徘徊一陣子,過了中午十二點就要離開旅店,否則又要交一天的住宿錢。
遠處朦朧看見一男一女的身影上演着一些不和諧的動作。我向前走去。
聲音漸漸清晰。嘈雜的爭吵。
響亮的耳光。
女孩掙脫,向我跑來。
那略微熟悉的面孔更加清晰。頭髮亂蓬蓬的麻一般,粉淚盈盈的眼睛腫脹着,很狼狽連滾帶爬向我靠近。
“囡囡!你怎麼在這裡!”我的心臟忽悠一下。
她猛地抬頭看清是我,抽搭着,“砂沅。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眼淚劈里啪噠掉在我的傻瓜相機上,模糊了鏡頭。心如刀絞。
“怎麼了?他是誰啊 ?”
她已經哽咽得不能連貫地說話,“我們吵了……楓逝……他……”
遠處少年走近,或者已經可以稱為一個歷經社會的男人。
我不再認識那個人。
原來囡囡也是一樣為了他背井離鄉來到池市,只是不幸找到了他,只是結局比我更慘些。
我告訴她,我幫不了你。離開這個城市吧。
她瞪了我一會兒。“離開?可是我沒有地方可去。這是我唯一的家。”
可以說,她是一個很成功的歸鳥。在大海里遇到一直樹枝就緊緊抓住,但只會讓她沉的更快。
我殘酷地從她的悲慘中走出,因為我沒有力量去介入別人的生活。
楓逝從此在我心裡只是殘骸。
當我趕到火車站時火車已經開動。沒有帶上我就跑開了。
其實有些時候誤了一條列車是一種幸運,是一種造詣。
當年我若沒有趕在通往迷茫的火車之前到達,如果我沒有趕上那班線路,沒有出走成功,事情會不會就是另外一番樣子了呢。
我軟軟地癱在車站的長椅上,眼角那閃着瑩光的口香糖廣告牌子上,寫的明明就是我的人生。
There is no turning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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