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艷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為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痴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裡,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
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
“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
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
就這樣,我們認識了。
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為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
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裡,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
“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
“對啊,好噁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
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裡,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戀呢。”
“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
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
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
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
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
“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發,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后,心裡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裡,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永遠都觸不到它的肩。最後,我不禁感慨:青春易逝,韶光似箭。
高一:玲子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