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我都始終想不明白自己當初執意遠嫁的原因。或許真的就是大家口中的為了愛情,為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個人。而到了現在這個不知道應該被稱作故鄉還是他鄉的地方。每當看到自己身份證上已經改過的地址。我都會告訴自己這裡已經是你的家了。你的孩子,你的子子孫孫都會在這裡安家落戶。可是每當自己說著彆扭的普通話,被大家問着是不是外地人的時候。自己卻又發現。自己在大家眼中始終是個過客,始終是個外地人。
曾經真的以為故鄉與他先之間的距離很近,只是一天的車程。可是後來我才發現。故鄉與他鄉之間的距離。真的很遠很遠。有的時候會遠道勝過天涯海角。
每一次看着爸爸媽媽跟兄弟姐妹們在一起聚餐的時候,自己只能隔着視頻看他們的歡聲笑語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所謂的故鄉。那個從小長大的地方已經不再屬於自己。每次回到那個自己從小長大的地方。爸爸媽媽弟弟妹妹們都熱情的招待着。問着我在這邊兒的風俗習慣,邊在心裡計算着離開的日期。我才發現那個故鄉已經成了我的他鄉。
都說是女人成家之後可以有三個家,一個婆家,一個娘家,一個自己家。可是只有我自己發現。自己成家以後,好像變得沒有了家。在婆家這邊算不上自己家。在自己家的那邊也算不上是自己家。而自己所愛的小佳也在風雨飄搖着。
有的時候就在想,究竟是誰把誰的故鄉變成了誰的他鄉?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待多久才可以稱之為自己的故鄉?而在一個地方離開多久就已經算不上是自己的故鄉。我知道身份證上的那串數字只是一串數字而已。身份證上的那一串地址也只是地址而已。更重要的是,言語習慣。更重要的是心裡那種感覺。
只是這麼多年來我丟了自己的家。這麼多年來,我不知道哪裡是自己的故鄉,哪裡是自己的家鄉。這麼多年了,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自己的故鄉變成了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