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麼?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與定義是不同的。有人認為有很多金錢就是幸福,有人認為擁有權力就是幸福,還有人認為有漂亮的容貌就是幸福。我認為幸福就是擁有愛與希望。
金錢買不了一切,它買不來愛,買不來尊嚴,所以擁有金錢並不是幸福。權力換的來地位,換的來畏懼,卻換不來別人真心的信服與尊重。漂亮的容貌能得到別人的愛慕,可是,它總有衰老的一天。所以我認為,擁有愛和對未來生活的希望才是幸福。愛別人,同時也能得到別人的愛,這才是最大的幸福。愛能夠使人在面對困難時,變得更加勇敢。愛能夠在人失去前進的方向時,給予你無窮的信息與力量。被愛是幸福的,去愛別人是更幸福的。擁有了愛,就擁有了對未來生活的無限希望。在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喪失對未來生活的希望。一個人如果沒有了希望,那麼他只剩下驅殼,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愛和希望會讓我們前進的步伐更加堅實,會讓我們感覺得幸福與快樂。
愛與希望是我們前進的動力,是我們遠航的燈塔。讓我們珍惜愛,珍惜希望,這樣才能獲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