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牆角發現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Rachel),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可是福爾摩斯經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並沒有有彈性的牆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轉。
他可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偵探啊!
福爾摩斯的智慧——《血字的研究》讀後感 標籤:福爾摩斯作文 福爾摩斯探案集作文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 雙贏的智慧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