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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的智慧——《血字的研究》讀後感

白雲飄飄作文網 字數:300字

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許多同學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歡他。我很欣賞他的推理能力和斷案方法,一樁樁棘手的案子在這個“諮詢偵探”的點撥下都逐漸明朗起來。讀了《血字的研究》,對此我深有體會。 

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牆角發現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Rachel),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可是福爾摩斯經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並沒有有彈性的牆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轉。 

他可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偵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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