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電視的社會與法節目,講了很多法律知識。她講的那些知識,我覺得還是很有用的,我也很感興趣,我去書店看書,希望能找到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然而書店並沒有法律的書,我只好回家。在網上挑選了一本評價比較好的書,等待了幾天,書終於回來了。我打開書就開始翻看,書本很厚,內容也很詳細,這下子有事情可以做了。
早上早早就醒了,我伸向手機的手拿起了新買的書,看了一個小時,懂了一些法律知識,平時根本不知道這與法律有關,我還知道了,國家保護軍人,軍婚,只有軍人同意離婚,才可以離婚。法律貫穿於我們的衣食住行,如果不懂法,與盲人騎馬沒有區別。借給鄰居的錢,幾年後卻被鄰居告知這錢不用還。當你幫別人照看的物品丟失,你需要賠償時,你是否感到驚訝,是否覺得受了委屈,在如今的社會,"有理走遍天下",這句話已經過時了,只有懂法才能走遍天下。
我們常說,"不知者不為過",只是情容法不容,如果不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終將為自己的無知買單。學點法律,利人利己,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