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凌晨一點多,又過了一天。我跳不回昨天。四千五百五十五天,多還是少?
4月20日。
我遇到了一個笑靨如花的女子,soundly。她叫我好好記住這個單詞,我承認我是笨了點,看了幾次都沒留住,沒料到我智商是103。雖然還是低,但我長吁一口氣,還好不是一百以內。不知道為什麼,她就這樣傻傻地登上了我“摯愛”的寶座,她說我們有時候像同性戀一樣,乾脆就是同性戀吧。《花吃了那個女孩》的場面又在我腦中浮現,於是我就浮想聯翩去了,還是她大喝一聲把我拖回來的。不得不承認她真的很會吃醋,所以我說我買了好多次醋罈子她到底還要打翻幾次,結果還挨了一拳。每一年的4月20日她總會發一條短信來,一周年快樂,兩周年快樂,三周年快樂……我不知道這樣還會持續多久,我們多怕會分開,但我們都希望在一起的這份期限是,永遠。我從來不會去記和一個人相遇的日子,過了很久以後覺得這個人很重要,便早已憶不起相遇的日子。但soundly卻幫我記了起來,好像她事先就知道我們會很好似的。我只想說,4月20日,一個讓我用一輩子去珍惜的日子。
7月19日。
我一直很討厭我的生日,它屬於7月份。翻開月曆,7月份幾乎沒有什麼節日,這不禁讓我有些失落。不過直到我覺得7月是個充滿夏天氣息活力的月份,我便覺得生日變得百般可愛。儘管我的生日過的並不隆重,有一次連蛋糕都吃不上,但我卻還是那麼深深地愛着它。不過後來變得還可以,因為那群可人兒都會陪着我,生日那天便是一個不尋常的通宵達旦。我開始會注意起我的生日,公車上的數字時間,7:19,我上學大概就是這個時間。對於和我同月生日的人我就對他們特好,覺得是一種緣分。但我生活到現在才碰到兩個和同月同日生的。而且至今沒了聯繫。不過無所謂,我喜歡7月。它也是開始暑假的月份,這多吸引人。
日子如天上的雲,過了就再也回不到原樣,就算同樣是4月20日,也不會再回到2008年4月20日。就算是7月19日,我也不再是那個懵懂的小孩子。
我只想用我剩下的無數天,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