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人口素質,社會風氣在不斷提高,人們在為了創建更和諧的社會而不斷的努力着,從古到今,像這樣的例子有很多,歷史上一些着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為了維持統治的秩序,保持內部的一致,增強戰鬥力,都是非常注重紀律並帶頭遵守的。
三國時期着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曹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次曹操帶兵出征,路過一片麥田,曹操當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踐踏麥田,違者斬。”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來。偏巧,曹操的馬受驚了,奔到麥田裡去,官兵見狀,都站在田埂上,路旁邊,默默的看着。曹操牽回了馬,立即把行軍主薄叫到馬前,讓其議罪。主薄言引《春秋》說“罪不加於尊”。這件事就算了。曹操說,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帶頭去破壞他,怎麼讓三軍執行?但我是全軍之主,也不好自殺,只有處於刑法了。說著他拔出自己的寶劍,割下鬍鬚(古人是不割須不理髮的,這是當時的一種刑法)。曹操自刑,全軍震動。此後,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軍的紀律也更嚴明了。
儘管這樣,還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斷的在有人以身試法,挑戰法律江西有一個例子,一個13歲的在校未成年人聽說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於是計劃在年滿14周歲之前犯罪。經過準備策劃,他於14周歲生日前一天殺害了一個年僅11歲的女孩。當然,這是一個很極端的例子,但能說明一些問題。青少年的認識水平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麼低,他們能夠很快理解法律的規定是什麼,卻未必會遵守。他們叛逆的心理有可能會促使他們知法犯法,以身試法。所以,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與責任,作為祖國新一代的建設者,我們更應當去遵守去普及。
和諧,大同的社會是我們每個人都嚮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實踐去努力的創造。普及法律知識,是提高素質的基礎,掃除法盲,讓大家對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護自己的權利,遵從自己的義務。法律與道德也是並存的,一個人有道德有修養,有了良知,才會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質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試法,挑戰法律和道德只會給自己和家人,甚至別人的家庭帶來悲痛。
當今社會多已被金錢和名利淹沒,作為祖國覺醒的心一代建設者,我們絕不可以被名利與金錢打敗,絕不可以為了這些埋沒了道德與良知。作為中學生的我們,能做的也有很多,從我們的身邊做起,校園裡,圖書館,公車上,隨處可見,舉手之勞。《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更是身為一個合格的中學生應該遵守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在這裡,我寫的不僅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並不是我一個人在為這些而努力,我想帶動更多的人來為了我們的家園,為了未來的和諧社會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我們嚮往的,追求的社會才會更早的到來。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西安市蓮湖區第四十四中學初一: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