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知書與達理,我認為有這樣一個關係:知書的人不一定達理;達理的人一定知書。
學生時代正是看書的黃金時期。有的學生看了許多書,往往是“只知外表不懂內涵”,過分追求語言的華麗而思想內容空洞的書不會使人進步。當然看這些書的人也不會“達理”。常常在生活中“我行我素”。
另一些人從親朋好友處得到一些做人的道理,他們把這些付之於行動了。當這些人看書時,會看到書里有他們的“影子”,他們的思想也漸漸升華,心靈也變得凈化。
當前的應試教育使一些學生喘不過氣來,尤其是中、高考對學生猶如“兩座大山”般壓在學生身上。畢業班的學生尤其有這種感受:一本本的習題書,一張張的習題卷,已使人心力交瘁,何況這種情況正漸漸向非畢業班蔓延。在這樣的形勢下,有必要談“知書與達理”的關係嗎?再談也是無濟於事呀!
我們沒有能力去迴避中高考,我們也知道學習是“苦海無涯”的,但在學習的過程中,我們是否發現在細微處也體現了能使我們“達理”的東西呢?
學習不能太功利,在語文的課本中有許多值得回味的文章,其中蘊含著許多做人、處事的道理。比如林覺民的《與妻書》,在當時的戰爭背景下,林覺民與他妻子之間的愛情,林覺民訴愛妻之情在信中具有充分體現。我們學習課文的目的就是汲取精神。像林覺民臨死之前還如此惦記着妻子,還不讓人感動嗎?而感恩之心是我們每個人所必備的。
所以,“知書”的過程中可以達到“達理”的效果。即便是抱着功利的心態也如此。
現在有這樣的一種狀況:一些“知書”的人卻做出一些違背道德的事,而且自己還未意識到這一點。今年夏天,上海正在大力整頓行人闖紅燈這一陋習時,一位擁有大學文憑的女士竟然在犯錯的前提下暴力抗法,最終她受到了刑事拘留的處罰。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人在一生中必須閱讀書籍。如何將書中的精神真正地體現在生活中是一個很難做到的事情。我們有時候會想:就犯這一次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一次猶豫也就算了,但是兩次、三次、四次……長久下來就形成思維的定式,自然就會犯錯。
知書與達理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話題。我們在讀書的過程中一定要將其本質學到手,那就達到了讀書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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