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由得停下了腳步。
在襄城北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這個四十多歲的男子,身穿一件破破爛爛的棉襖,低着頭,跪在襄樊的標誌性古建築??昭明台門前瑟瑟發抖,眼裡流露出一種乞求與無奈的神情。我有些同情他了,不由自主地走到他面前,準備向他那破舊不堪的缽子里丟些零錢。忽然,我腦子裡冒出了理智的想法:看這人正值中年,又不殘疾,不會是報紙上披露的那種“乞討騙子”吧?
於是,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又一次在我腦海里浮現:那年冬天,我家剛從襄陽新縣城搬到襄城北街附近居住。有一天,我和同學一起在北街買東西,路上遇到一個年輕人在街頭乞討,看他穿的衣服也還得體,就是身旁白紙上用毛筆寫的“出差在襄樊被盜,急需車費回家看生命垂危的老母”讓人非常同情。
看到眼前的情景,我產生了憐憫之心,很想上前送給那年輕人一點錢,可摸摸口袋空空如也。回到家裡,我心裡仍像擱了一塊大石頭,非常難受,同媽媽說了這件事,媽媽聽后表揚了我,說我有扶困濟貧的同情心,然後給了我五元錢,讓我重回到北街,把錢放在了那個年輕人面前。第二天,在爸爸帶回的晚報上,我看到了記者采寫的關於“北街乞討年輕人是個騙子”的報道,讀完報道全文,我彷彿掉到了冰窟里,心裡涼透了……
在日常生活中,老師和家長都教育我們要善待弱者,富有愛心,但面臨這些街頭乞討的人們,有的看起來很可憐,有的身體殘疾,還有的西裝革履,衣冠楚楚,這使我感到很茫然,也使許多善良的人分不清真假,辨不清真偽。難道這些人真的窮困到必須要在街頭乞討?如果是老無所依,政府不是辦有養老院嗎?如果是身患殘疾,那為何不求助於殘聯?如果在外地落難,為什麼不尋求民政部門的救助站?
常言道:勞動創造價值,關愛體現和諧。對不勞而獲的人,我們決不能同情;對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我們應當伸出援助之手。正所謂報紙上提醒人們的:行善也應擦亮眼。
看着眼前這四十多歲的乞討者,我投去了鄙夷的目光,側轉身子,加快了行走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