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歡湯姆,我喜歡他的性格。現在這個年代只准小的欺負大的。比如:我弟弟經常打我,我必須讓着他。所以他就更加的“變本加厲”,竟然把我的東西亂丟。還強槍我那為數不多的玩具。為這些“破事”讓我氣昏了!按我的觀點就因該把那小子揍一頓,否則,他會越來越任性的。不給點教訓,就不會對人有點禮貌。要是我生活在湯姆的那個年代就好了!你打我,我就能打你。這非常的公平,你打不贏,就只能怪你自己太熊了。若是告訴大人,而且不敢打。那就是你自己太孬了。大家別說我這麼說,說錯了啊!你想想啊,小孩如果沒這麼做還想個小孩(年齡至少在6.5-15歲)嗎?
我喜歡湯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比較喜歡外國的開放的性格。湯姆交過2次女朋友。他第一個在他心裡2下就消失了。而第二個,卻是他終生伴侶(我是這麼認為的)。他到最後終於和哈克發了大財。所以,我非常的喜歡湯姆也非常的羨慕他真希望發生在他身上的事也發生在我的身上。但我想那不可能,通過湯姆一次有一次的遭受困境又一次次擺脫這些困境,愛情的起伏都非常的符合情理,當然只是需要一點點的聯想而已! 我覺的《湯姆·索亞歷險記》中的主人公湯姆非常的勇敢、調皮、機智、可愛、敏捷。
這是我心裡真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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