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修訂的刑法分則第六章第七節:走私、販賣、製造毒品罪共十一條,規定的毒品犯罪罪名有:……”
我緩慢的合上了《禁毒法則》。
像《禁毒法則》這樣的書,我都不知道看過多少遍了,幾乎都能倒背如流了,吸毒的事例大家在電視上報紙上雜誌上也見了不少,但是我卻親眼目睹過一個“毒癮君子”從“墜落”到“重生”幾經波折的經歷。毒品、吸毒的危害我百分之兩百的清楚。
“癮君子們”大多分為三類人,第一類就是被人欺騙、糊裡糊塗落入虎口。第二類就是為了追求“新潮”“時尚”的人,因為好奇或逞英雄而吸食第一口毒品,最終落入虎口。第三類是那些家裡有幾個錢的,甚至有的還抱着減肥的態度,拿錢打水漂。最後,原本的家財萬貫花盡了,而且還弄得家破人亡。
而我的一個表叔叔,名叫羅岳峰,本來也將成為社會的有為青年,但卻誤入歧途,被“毒品”拖下了水。
記得岳叔叔曾說過,他第一次吸毒,那是在高三的時候,他那個時候活潑好學,還是班上的團支書,但是因為一次考試的失利,讓他當時感到很頹廢,於是叫上了幾個同學一起玩玩,發泄一下。在他們聚會的地方,他給了同學一支香煙,但同學卻連擺手:“這多沒勁,瞧,抽我的。”同學從兜里拿出了一根香煙,用手指甲挑了一丁點的“白粉”,他猶豫了起來,同學又說:“是男子漢就抽我這根,帶勁。”在同學的煽動和自己的好奇心作用下,他便接過來抽了起來。吸完這根煙后,當時只感覺到一陣頭痛感和噁心。同學見了他的樣子笑笑說:“沒事,第一次都這樣,再來一根就好了。”他就想,反正是抽了一根了,第二次也沒關係吧。應該…不會上癮吧。抱着這樣的想法,他又抽了第二根煙。這一次,他找到了所謂的感覺,那種飄飄欲仙的感覺。但他卻不知道,這一次,死亡便向他開啟了深淵模式……
之後的事情,不用我說,你們一定也猜的到:他走進了墮落方程式。
第一步:他和其他癮君子一樣,開始逃學、輟學。在騙光父母的錢后,為了集齊毒資,他開始步入了犯罪道路,到處尋機偷搶。
第二步:三番兩次進出各地的戒毒所和警察局,宣告無效。
第三步:毒品使他的體質和精神發生了根本的改變,開始產生幻覺,自己的父親母親變成了自己的假想敵,天天刀不離身。
第四步:又送到了醫院治病。好了以後利用花言巧語騙得父母的信任。騙得家中建房的錢再次吸毒。借口做生意遠赴廣東。
第五步:已是一貧如洗的家中又接到廣東警察局的電話,真相大白。
第六步:精神時而清醒,時而恍惚,好壞不分。
這第七步,無疑是最讓我痛心的一步。俗話說得好:虎毒不食子。可是,他在精神錯亂的情況下竟然將碗用力的砸向自己的親生兒子,頓時,騰騰(他的兒子)的頭頓時鮮血如注,整個人一下子就昏了過去。
我還依稀記得我去看騰騰的時候,騰騰剛剛醒來,不哭,不鬧,目光獃滯,帶血的衣服都還沒換下來。看的我心裡毛毛的。問了醫生才知道:“騰騰頭上有七處傷,縫了二十九針。每一處傷都傷及腦部,有可能這個孩子……唉!”
但岳叔叔清醒過來后,明白兒子的傷是自己親手造成的后,後悔萬分。
終於,他在此停步。
後來,他先到戒毒所自首,然後又轉到邵陽市精神病院治療半年後,回到了我們當中來。但是由於他以前的種種劣跡,大家都不相信他,處處都不肯接納他。他一開始在鄰里的工地里打短工,晚上沒處睡覺就到工棚里睡。然後開始在別人店裡幫忙,他不同以往的發奮漸漸讓我們相信了他。
後記:現在,他在外面開了一個小店,雖賺錢不多,但足以養家糊口了。騰騰的傷也好了,浪子回頭,重生的力量竟然有這麼大。
在此,我再次奉勸那些癮君子們,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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