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里灰的動態。他裡面有這麼的一句話:你那溫柔的眼神,是我喝過最烈的酒。
我想眼神真的是全身上下最有魅力,最能出賣一個人的東西。再多再高大尚的言語都無法表達眼神能夠表達的。
下午朋友約我出去,我本來也想出去,但是到了四點,要出去,突然有點懶,因為我想要晚上陪媽媽。所以只能先把作業完成了,因為如果我那個時候就出去,晚上就要回來補作業,那麼,就沒有時間可以陪媽媽了。
感覺,陪媽媽的時光,是最幸福的時光。
我知道,我應該做的事情是去刷題,但是我卻沒有那麼做。昨天晚上,和媽媽出去走了那麼多個小時,差不多三個小時,回來的時候腳都快起泡了,一路上,我真的都不想走了。
於是感慨真的很多,因為我和媽媽一起出去,但是媽媽不累,我卻累得不得了,真的都沒有力氣走了,走着走着感覺雙手都是空的,手不是我自己的。我跟媽媽說,要是沒有一個目標,我就要停下來了,可惜我的目標不是在路上,而是回家,要不是要回家這麼一個目標,那我肯定會停下來了。人生,終究的是需要一個目標的。
早上醒來,已經是很晚了。早上鬧鐘六點鐘就響了。但是自己關了,重複了又重複。最後惱了,就關了。我想我不該設鬧鐘的。妹妹的一個連手機的手錶,反而振動了五下,感覺反而可以提神。其實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被吵的多了,反而想要賴床了。但是,只是很清楚地一聲提醒該起床了,自己反而會猛地一下爬上來。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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