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什麼叫做“歌”的時候,自己早已不自覺地愛上了歌。
那時候學的第一首歌是黃安的《新鴛鴦蝴蝶夢》,唱着那句“昨日象那東流水……”,九歲的我時常陶醉得忘乎所以。
可那段時間卻壓根沒聽說過有黃格選,童安格,巫啟賢等人的存在,或許他們真的曾輝煌過,但輝煌的日子不屬於我們這一代。
於是翻開大姐小時候抄的歌本,唱完了“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再到“你知道我在等你嗎……”,再到“你怎麼捨得我難過……”,我卻依然不曉得這些撼動人心的歌曲是出自誰口。
但我又時常自信自己對於一些老歌手的了解甚於其他同齡人對他們的了解。至少我知道以前有個歌手叫做蘇芮,叫做蔡琴,至少我懂得費翔的《冬天裡的一把火》仍在燃燒,齊豫的《橄欖樹》正在開花,齊秦的《狼》依舊狂奔。
不知是哪個冬天的晚上,走在寂寞的深巷裡,卻從冷風中傳來一句令人潸然淚下的“是否給你自由過了火……”,於是那時起,我愛上了《過火》,懂得了張信哲。
喜歡一個歌手非常常見,但若同時愛上兩個歌手呢?我記得我喜歡王菲和那英的初始是在她們的《相約一九九八》,而非王菲的《容易受傷的女人》或是那英的《霧裡看花》,那時,聽完了《相》后,我自以為世上最完美的旋律即是此了,而最好的歌手亦是她們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