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學到初中,我們走的路變短了,只是行走工具還沒變——腳。
我們用它在這條路上來來回回地走。
——題記
走路總喜歡低着頭,慢慢走。我很喜歡這樣子。這樣,我可以想一些事情:比如今天天氣怎麼這麼差呀?然後再充分發揮自己的想象力,胡編亂造一通;再比如,學校里開運動會後,細細的回味運動會的情景。真是美哉,美哉!
這姿勢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習慣,但這種姿勢似乎很有吸引力呢,我每次走家與學校這段路程,總會碰到一“帥哥”——一根樹枝攔路,它總是極其熱烈地親吻我的額頭。習慣總是很好養成,卻很難改掉。而這,也幾乎成為一種習慣,朋友們不會不幫我,即便是這種小事,朋友也是不會視若無睹的。於是,每一次將要走到那裡,她們都會說,小心啊!好溫暖的話語,我想,朋友真好!
說到朋友,我要說一說倩和媛,她們是我最好的朋友。倩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女孩兒,我卻是屬於文靜型的,而媛則是一個動如脫兔,靜如磬石的女孩兒。用媛的說法就是倩是“陽光女孩”,我是“安靜公主”,而她卻沒有給自己下“定義”。
我們都喜歡看書,我和媛偏愛奇幻型的,而倩則喜歡那些關於歌星的書。我和媛都喜歡看《哈利波特》,倩卻不喜歡。但是,我們卻同樣喜歡《淘氣包馬小跳》,喜歡校園小說。
倩是個急性子,在路上總是急急忙忙地走,我也總被她拉着急急忙忙地走——這不符和我的性格,但我還是會和她一起走,因而常常遺忘媛,媛卻是很大度,從不說什麼。
我微笑着說,我們的友誼沒有理由,即便我們是三個世界的人。
今天,下了雨,天氣又冷,我的手冰冷冰冷的,爸爸為我撐起了傘,我的手則放進了口袋裡,不受風的侵襲。爸爸走的很快,讓我無法體會那“雨中漫步”的感覺,有些失望。其實,即使走的快,我也無法體會那種感覺,因為,行在雨中的我,聽到的不是純凈的雨滴聲,卻是車奔馳的聲音,我不喜歡。於是,我感覺和爸爸走在雨中,很溫暖,真的很溫暖。
可是,去學校時,爸爸卻不會再為我撐傘了,手被風吹的很冷。
和往常一樣,飯後,我會去叫倩,或者倩來叫我,然後我們一起去上學。
雨噼里啪啦打在我的雨傘上,風在使勁吹。但我知道,路遲早是我自己走;我還知道,朋友會一直陪在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