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年,“金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金錢卻是萬萬不能”這句話流行得頗廣,常常被人加以引用,以說明金錢在人們現實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中國民間也流傳着一句話,叫做“有錢能使鬼推磨”,更強調金錢之魔力的巨大,大到可以溝通天上地下,關節可以直達陰槽地俯里的閻王爺處。金錢的魔力如此之巨大,凡夫俗子自然是見錢眼開了。那麼金錢究竟是什麼呢?
唐朝名臣張說,曾寫一奇文,名曰《錢本草》,以金錢喻葯,語句精鍊,內容新奇。他說:“錢,味甘,大熱,有毒。偏能駐顏,采澤流潤,善療飢,解困厄之難立驗。能利邦國,污賢達,畏清廉。貧者服之,以均平為良;如不均平,則冷熱相激,令人霍亂。其葯取無時,采之非理則傷神。此既流行,能召神靈,通鬼氣。如積而不散,則有水火竊賊之災生;如散而不積,則有饑寒困厄之患至。一積一散謂之道,不以為珍謂之德;取與合宜謂之義,無求非分謂之禮,博施濟眾謂之仁,出不失期謂之信,人不妨已謂之智。以此七術精鍊,方可久而服之,令人長壽。若服之非理,則弱志傷神,切須忌之。”全文褒貶兼俱,把錢的性質、利弊、積散之道描寫得淋漓盡致,令人深思。
而明代的李之彥則用拆字的方法解析錢,又別有一番意味。他說:錢,上着一“戈”字,真殺人之物,而人不悟也;然則用“戈”爭“貝”,豈非“賤”乎?這自然是對金錢對人的壓迫和對人性的摧殘的批判。與此見解相同的是清人汪介在《三儂贅人自序》中的一段與漢陽李雲田的對話。雲田曰:古人名錢曰刀,以其刮利能殺人也。汪介說:執兩戈以求“金”謂之錢,執十“戈”以求“貝”,則謂之賊而已矣!也表示出對金錢的強烈憎惡之情。
“錢”又被稱為“孔方兄”,姓孔。另一明人朱載育曾代孔聖人立言,寫了首《黃鶯兒.罵錢》的散曲,以此“孔”斥彼“孔:“孔聖人怒氣沖沖,罵錢財:狗蓄牲!朝廷王法被你弄,綱常倫理被你壞,殺人仗你不償命。有理事兒你反覆,無理詞訟贏上風,俱是你錢財當車令。吾門弟子受你欺壓,忠良賢才沒你不用。財帛神當道,任你們胡行,公道事兒你滅凈。思想起,把錢財刀剁,斧砍,油煎,籠蒸!”對金錢恨之入骨的神態,躍然紙上,令人叫絕。
錢的作用是不用置疑的,試想在現實生活中有誰能夠離得開錢呢?普通老百姓離不開,政府公務員離不開,大腕明星離不開,領導官員離不開。貢品的消受、賞賜的施與、貪贓枉法、收受賄賂等等都與錢有關。錢,可以使美的變成丑的、卑賤的變成高貴的、懦夫變成勇士、可以使竊賊得到高位。因此,越來越多的人被金錢迷住了雙眼,他們信奉“人為錢死,鳥為食亡”的哲學,選擇了“做金錢的奴隸”這一生存方式,大肆地侵吞公款、貪污受賄,瘋狂地走私販毒,無恥地偷竊賣淫!但是,歷史與現實告訴我們,金錢有時也可以把新鮮的變成腐敗的,美的可以變成丑的,尊貴的可以變成卑賤的,勇士可以變成懦夫,高官可以變成盜賊、乞丐、囚徒、死刑犯!“淚酸血咸,悔不該手辣口甜,只道世間無苦海;金黃銀白,但見了眼紅心黑,哪知頭上有青天!”
金錢不僅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舉足輕重,也深刻地影響了我們的心理活動和情感生活。但從本質上說,金錢帶來的只是虛幻的快樂,金錢必須首先帶來真理,才真正有益於人的精神。金錢如果可以買到令你欣賞而使你安享的東西,那你就是金錢的主人。一個人,如果發現自己的金錢所買的不是快樂,而是不斷的恐怕和患得患失,經常覺得自己所買的東西在更值錢的東西面前黯然失色,而使自己感到不如別人,不夠富足,那就證明他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錢,而是一種凌駕於金錢之上,超然於物欲之外的智慧。這智慧,就是對世界的一份欣賞之情。有了這份對世界的欣賞之情,才會使一個人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感到富足,才不會陷於永無止境的追求物慾的輪迴,終生埋頭在金錢的營求之中而不見天日。也才不會為貧窮或偶爾的金錢損失而沮喪、絕望,失去生存的熱情。許多人把自己置身於無處不在的金錢枷鎖之中,以為自己找到了生存的真理。在靈魂深處跳舞的小人一個個金光閃閃,模糊了靈魂的升華凈化之路,因為他們被金錢迷住了雙眼.金錢是一把兩刃劍,既可以療飢解困、驅寒救難、用於為善、起死人而活白骨,也可以殺人、亂事、禍國、為害人間!為善與作惡,全在你靈台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