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算什麼東西?”我手裡拿着本介紹蓋茨的書,邊看邊罵。“小氣鬼!能辦成什麼大事!”看着看着,我又說了一句。
一旁忙忙碌碌地媽媽聽着奇怪,便問我怎麼了。
我不屑地說書中講中蓋茨雖為世界首富,但卻連一美分也不捨得多花。末了,我又補上一句:“像他這樣摳門,居然也能成為世界首富,真是怪了。”
也難怪,我大學剛畢業,想干一番大事情,自然心高氣傲,誰也瞧不起。
媽媽靜靜地聽我說完,忽然提議要和我玩個遊戲。我心中奇怪,媽媽怎麼了?便問怎麼玩。
媽媽講了遊戲的規則,是要我去花一百元錢,花得完,就再獎給我二百元,花不完,便不讓我進門。再去掙十元錢,如果不偷、不搶、不撿掙回來,仍獎我二百元,反之也不讓我進門。
“這麼簡單,四百元不是白掙了嗎?”我心中竊喜,一口答應下來。
遊戲開始了。母親給我一百元錢后,我立馬鑽進網吧,狂玩了四個小時,再到“麥當勞”大吃一頓,又去音像製品店選了幾盤磁盤。最後一掏兜,一分也沒有了。
我喜氣洋洋地回到家,母親毫不猶豫地給了我二百元,又說:“記着,得帶回二百一。”
該去十元錢了。我漫無目得地在街上轉悠了半天。肚子咕咕作響,便去吃飯。仍是“麥當勞”兩頓飯下來,一百多元沒發。我這時才有點慌了,一天過去了,夜幕降臨,我去哪兒住呢?沒辦法,我到旅館睡了一夜。
第二天,吃過飯,身上的錢已快花光了。十元錢也沒掙到。我迫不得已,只好放下自己尊貴的架子,到建築工地幹了幾天活。哪知,工頭笑我身體單薄,承受不起工地上上活兒。我只得又去找工作。
轉了幾個地點,我終於找到一家自行車的攤子上做個學徒。工錢是一個月十元錢,吃、住和師父在一起。
熬過了艱難的一個月,我從師父手中接過我一個月的辛苦錢——十元人民幣,到媽媽面前時,我變了:臉晒黑了,手也粗糙了。
媽媽交給我二百元錢時,瞅着我說:“這是你的獎賞,你支配吧!”
此時,我才明白:花錢容易,掙錢難吶!
幾天過去了,我兜里的錢已起過了二百元。
三十年後,我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長。在我的辦公室牆上上母親的遺像與那張十元錢並排掛着。我每天都要看它們一次,默念一聲:“媽,我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