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麼?幸福在哪裡?人們一直在追問,在尋找。其實,幸福原來就是父母給你的一杯清茶,老師給你的讚許的目光;幸福原來就是別人給你的一聲喝彩,別人對你的一次寬容;幸福原來就是親近自然的經歷,戰勝自我的心路……
——題記
記憶中模糊的記得很久很久以前聽過一首外國民謠:“在那遙遠的山那邊,人說,幸福就住在那裡……
於是,曾今簡單的以為幸福總在遙遠的山那邊,遠的讓人看不清幸福的樣子,所以常常會注意不到近在咫尺的幸福。
曾經簡單的以為幸福就是吃得好喝的好,穿得好住得好。
後來漸漸長大,我開始可以去留意幸福和不幸福的人。比如說,一個成績原本很差的同學,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績漸漸上升,看着剛剛幾個的試卷,他會覺得很幸福。一個成績不錯的同學,發現曾經不如他的同學,竟然考的比自己好,從此,他不再認為自己幸福。
於是,衡量幸福,我有了新的標準。
其實,幸福與不幸福都是自己的選擇。
美國着名盲聾女作家海倫·凱勒,以“忘我就是快樂”的信念來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說:“要把別人的眼睛所看見的光明當作我的太陽,把別人耳朵聽見的音樂當作我的交響曲,把別人嘴角的微笑當中我的幸福。”用心去享受自己的生活,積極面對困難,即使是殘疾人也會感到幸福。
幸福原來就這麼簡單。
清晨,媽媽為我沖一杯清茶,我感到我很幸福;一次考試取得好成績,老師投來讚許的目光,我感到我很幸福;來到小河邊,看見兩隻小魚在嬉戲,我感到我很幸福;躺在草地上,感受着陽光的香甜,我感到我很幸福;站在薰衣草田中間,任夏風肆意掠過頭髮,我感到我很幸福;和一灘泥捏一個泥人,看着自己的勞動成果,我感到我很幸福……
幸福原來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