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18歲的孩子問媽媽:“你說,愛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大概,時生與死吧。”媽媽回答后笑着說道。
“你想啊,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人去死,捨棄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還不是愛的最高境界嗎?”
孩子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開始時,孩子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許多的愛,最為壯烈的時候。總是會和生與死聯繫在一起。那些流傳千古的愛,無一不是生生死死,悲情居多。
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間的愛,卻只有最為平凡的愛和恨,只有最為平凡的悲傷和快樂。
“那你說是什麼?”媽媽問。
孩子笑了。“是習慣,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生活中的習慣,就有了愛。”
愛,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認同。愛的最高境界就是認同了對方的種種習慣。
其實,愛的哲學,有的時候,就是那麼簡單。就是在生活的點滴里。如果你始終不能適應一個人,不能適應他的所有習慣,那隻能說明,你們之間,沒有愛。
它就像一杯在我們身邊的白開水,伸手可及。喝了,令人覺得涼爽,舒服。
一個人習慣了另一個人的任性、撒嬌、甚至無理取鬧
——這就是愛!
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去改變、去遷就
——這就是啊!
其實,愛,有時候,就是這麼的簡單。
愛的最高境界 標籤:境界作文 最高作文 最高興的事作文 我最高興的一件事作文